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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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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址 |
人民路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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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224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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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15-2323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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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
0515-2323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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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sheyang.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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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网站 |
www.sheyang.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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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相配套的地方性行政措施并实施监督检查。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指导、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管理和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
(三)拟定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荒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组织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监督耕地开垦,负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四)依法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和实施国有土地储备工作,管理土地市场,承担农地转用、征(使)用的材料报批工作。
(五)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动态监测;组织指导土地确权、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承办并组织调处土地权属纠纷;指导、组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估,负责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资格的初审、土地使用权价格的会审工作。
(六)监督检查全县国土资源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查处违法案件。
(七)负责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和采矿权转让报批;依法征收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统一管理矿产资源储量,负责矿产储量登记统计管理;参与矿产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审查;制定地方性地质勘查计划;管理地勘成果。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合理利用进行监督管理。
(八)参与水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协同水行政部门管理地下水资源进行地下水的普查、勘探、监测、统计分析和开发利用监督管理。
(九)完成县政府规定的国土资源税费征收、协收任务。
(十)制定全县国土资源利用制度改革方案,不断完善各项改革措施。
(十一)组织开展土地、矿产资源的科技工作,土地矿产管理宣传和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土地、矿产管理干部培训。
(十二)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工作,指导本系统队伍建设等工作。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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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
县国土资源局内设6个职能科(室),均为股级。
(一)办公室(财务科)
负责全局组织人事、学习宣传、教育培训、科技管理;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以及青年、妇女、工会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档案、保卫、法规研究、政务信息、内外联系、接待、后勤服务等工作;编报并落实年度财务计划;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指导乡镇所财务工作,对乡镇所的财务和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承担上级及县财政拨给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专项经费及其他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县局的各项行政事业性的收费及专项收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监督;协助财税部门做好有关税费的征收工作。
(二)建设用地科
负责全县建设用地计划的编制、下达和管理,上报建设用地项目的审查报批和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等;负责县国有土地出让手续的办理和报批工作;负责本行政管理区域内的国有、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负责土地资源实施资产化管理工作。
(三)地政地籍科
统一管理地政地籍工作,负责土地资源与地籍的调查、统计、定级、登记、发证和土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负责核定地价、土地权属管理、调处土地权属纠纷等工作。
(四)规划与保护科
负责编制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等;拟定全县土地供应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复垦、整理、未利用地开发规划等专项规划3指导和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工作;负责各项规划的协调衔接和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管理;参与各类新增建设用地项目预审;负责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管理和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土地复垦、开发、整理;负责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方案的审查和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的监督管理。
(五)法规监察科
负责起草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负责土地、矿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执行和监督检查,办理有关行政复议、应诉事宜;负责国土资源信访工作,依法查处违法用地、采矿案件等工作。
(六)地质矿产科
负责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和采矿权转让审批;培育、管理、·规范矿业权市场;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征收与使用管理。统一管理矿产资源储量,负责矿产储备登记统计管理,参与矿产建设项目可行性登记审查;管理勘查成果。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合理利用进行监督管理。
另按有关规定设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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