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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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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址 |
红旗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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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224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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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15-2352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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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
0515-2352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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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sheyang.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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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网站 |
www.sheyang.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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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的具体规定和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研究全县人口发展战略,编制全县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全县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三)组织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开展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的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
(四)负责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和协调社会各相关部门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五)综合管理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配合卫生部门做好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对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负责全县计划生育事业费的使用与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并发展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
(七)负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执行与督查,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协助做好计划生育案件的复议、应诉工作。
(八)负责对全县照顾再生一孩材料的审批,组织独生子女病残儿鉴定工作。
(九)指导全县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的建设、规划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委机关及下属单位的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实施“三结合”,大力推进少生快富文明工程,实行齐抓共管。
(十一)指导县人口学会与计划生育协会等计划生育群众团体的工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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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
县计划生育委员会设5个职能科(室),均为股级。
(一)办公室(财务审计科)
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调查研究、综合性文稿的草拟;协助指导全县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的建设;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考察、考核、奖惩、职改、工资、福利、党群工作;负责委机关的老干部工作;负责县计划生育工作简报的编发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档案资料、机关后勤、保卫保密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信访接待和处理工作。
制定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指导全县各乡镇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落实所需经费的投放、事业费的到位;负责对乡镇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预算外资金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安排有关基建项目的投资;负责对下属事业单位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和监督;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
(二)规划统计科
负责全县人口预测,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制定保证人口计划实现的措施;指导各乡镇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承担县政府对各乡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执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工作;拟订全县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承办全县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和专题调查;负责县计划生育信息网络中心管理和对乡镇信息网站的指导工作;负责对基层工作实行分类指导,突出抓好重点乡、村计划生育转化工作;参与全县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组织人口与计划生育问题综合性前瞻性研究;负责对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在计划生育方面的审查把关。
(三)宣传教育科
拟定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规划,组织开展全县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队教育;协调社会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介宣传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先进典型;规范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品的管理;指导全县各类学校和基层开展人口教育;拟定计划生育专业教育和干部培训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政策法规科
负责全县计划生育执法情况的检查指导;协助承担计划生育案件的复议和应诉任务;负责全县非病残儿照顾再生一孩的内审和督查,承担特殊情况和副科级以上干部照顾再生一孩的审核把关工作;指导全县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协调县城辖区的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县城辖区计生部门管理县级机关计划生育工作。
(五)技术服务科
负责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检查并指导各乡镇开展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推广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的新技术、新方法;负责指导县乡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业务工作;协同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规划,做好优生优育工作;指导做好独生子女病残儿和节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工作;负责指导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发放准备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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