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县海洋与渔业局 |
|
|
机构地址 |
水产路 |
|
邮政编码 |
224300 |
|
联系电话 |
0515-2322162 |
|
传真电话 |
0515-2322162 |
|
电子信箱 |
yuquan@sheyang.gov.cn |
|
机构网站 |
http://ofa.sheyang.gov.cn |
|
主要职能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海洋与渔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拟我县海洋与渔业管理的行政措施及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海洋开发和渔业发展总体规划、计划和海洋功能区划、海域利用规划。
(二)在权限范围内监督管理内海、领海等海域的使用,按规定实施海域使用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协调各涉海部门、行业的海洋开发活动;承担组织全县海域勘界;监督管理海底电缆、管道的铺设及海上人工构造物的设置;依法核准新建、改建、扩建海岸和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三)监督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协助有关部门拟定陆源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防止海洋工程项目、海洋倾倒废弃物对海洋污染的环境保护工作;调查处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管理国家分工授权地方的海洋自然资源。
(四)组织海洋与渔业经济、资源、环境调查、指导海洋防灾工作;指导全县渔业产业结构与布局调整,对全县的渔业水域利用进行统一规划;组织实施有关海洋与渔业特许证制度;指导远洋渔业开发、水产品加工、流通、渔业标准化、水产品质量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全县水产苗种的有关管理工作,按管理权限核发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指导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工作,参与渔用药物和饲料的监督管理。
(六)依法承担渔政管理、渔港管理和渔船检验工作;管理保护渔业资源,监督实施渔业捕捞许可制度和休渔制度,维护渔业生产秩序;负责渔业抢险救助、渔业安全生产、指导渔业电信工作、负责渔业船员培训发证、重大渔事纠纷和海上渔船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指导全县海洋和渔业执法队伍建设,依法实施辖区内的巡航监视、监督管理,查处违法活动,维护国家海洋与渔业权益。
(八)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海洋与渔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重大科研项目的攻关及成果应用推广;实施“科技兴海”、“科技兴渔”战略;组织、指导海洋与渔业人才培养、引进和教育工作。
(九)负责海洋与渔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在权限范围内负责实施国际渔业公约双边渔业协定的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海洋与渔业涉外事件。
(十)负责海洋与渔业的统计、信息工作;负责海洋与渔业的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机构设置 |
县海洋与渔业局内设4个职能科(室),均为股级。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协助局领导协调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的文秘档案、文电处理、新闻宣传、政务信息、来信来访、机要保密以及重大会议的组织工作;承担局机关后勤服务、基本建设规划;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指导海洋与渔业执法监督检查和本系统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办理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事宜;组织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的起草;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和直属单位局管干部的考核、任免、调配、奖惩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宣传、组织、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计划生育等工作;编制局财务收支的年度预、决算;负责管理局管各项资金;承担局机关基本建设工作;综合全县海洋与渔业系统统计工作;负责海域有偿使用金和海洋与渔业执法收费资金的管理、上缴和使用,负责规费票据的发放、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海域管理科
研究草拟全县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域利用规划;组织实施海域使用许可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核发海域使用许可证,按规定征收海域使用金;承担海洋开发综合管理和协调的有关工作;组织监视海洋设施建造、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话动;监管海底电缆、管道的铺设和海上人工构造物的设置;承担县内海域勘界等工作。
(三)渔业科(科技科)
负责编制全县渔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全县渔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工作;负责全县水产苗种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渔业专项证制度;指导渔业防疫检疫、水产品加工、流通、渔业标准化、水产品质量管理等工作;参与渔用药物和饲料的监督管理工作;制订全县海洋与渔业的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海洋与渔业项目的储备、申报、审批和实施管理工作;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推广,指导渔业技术推广,病害防治服务体系建设。
(四)海监渔政科(资源环境保护科)
贯彻执行有关海洋与渔业的法律法规;协调全县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海洋与渔业特许证制度;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渔业船员培训发证和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重大渔事纠纷和海上渔船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海洋与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渔业电信;组织、指导全县海洋与渔业水域环境保护工作;依法核准新建、改建、扩建海岸和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监督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协助有关部门拟定陆源污染物排海标准和部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负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监察室。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