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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机构地址

红旗路

邮政编码

224300

联系电话

0515-7050168

传真电话

0515-2315511

电子信箱

 

机构网站

 http://www.syaj.gov.cn/

主要职能

  (一)承担县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研究提出全县安全生产的政策规定、发展规划、重大决策、重要措施和有关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县有关部门和各镇(区)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协助上级政府组织对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受县政府委托对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进行批复;组织、协调全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县政府、县安全工作委员会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县政府、县安全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起草和拟定安全生产综合性文件、规定以及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依法行使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六)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七)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八)负责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负责“三同时”(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并依法监督检查;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十)拟定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十一)协调、监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和责任的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检查。
  (十二)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十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办县政府、县安全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4个职能科(室),均为股级。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秘、财务、档案、保密、信访、举报、外事和其他行政事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办公,拟定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负责机关后勤、车辆调度、文印等工作;承担机关与其他有关部门、民间组织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局的人事管理。承办机关及所属单位管理体制、机构编制的有关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调配、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实施对安全培训考核机构的资质管理;依法组织、指导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等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事项进行政策合法性把关;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组织研究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拟定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组织研究拟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技术示范及安全生产科研成果鉴定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新闻和宣传教育工作;调度、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分析;按照投资管理权限负责相应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息调度、信息发布、信息传递、统计分析及调度机构的管理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组织指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统一指挥、协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安全监督科
  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及时掌握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组织、协调全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大活动;指导、协调和监督交通、建筑、水利、电力、邮政、电信、林业、海洋渔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督查相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并指导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评估及其“三同时”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监督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非煤矿山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并指导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评估及其“三同时”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发放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督查相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批准书、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定点证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并实施监督检查;依法监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协调、督查相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负责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依据《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对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综合安全监察;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日常安全监督检查,督促并跟踪事故隐患整改。参与县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事故调查;受理涉及安全生产的群众举报及投诉,并负责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