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地址 |
振阳街18号 |
|
邮政编码 |
224300 |
|
联系电话 |
0515-2310878 2310832 |
|
传真电话 |
0515-2323289 |
|
电子信箱 |
|
|
机构网站 |
http://www.syds.gov.cn |
|
主要职能 |
1、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负责组织本地区各项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的编制、分配和考核,完成各项地方税收收入任务。
3、负责本地区地税系统的各项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以及地方政府委托征收的各专项基金、社会保险费等征收管理工作。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建立健全科学、严密、有效的地方税收征收体系,强化地方税收执法监督。
5、监督检查本地区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监督检查纳税人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治税情况。
6、负责本地区地方税收稽查工作。
7、负责本地区地税系统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加强税收法制建设。
8、开展税法宣传,增强全民纳税意识,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研究税收政策,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务咨询。
9、管理本地区地税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干部培训教育和纪检监察工作。
10、负责本地区地税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税务信息系统。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
|
机构设置 |
(一)办公室(2310815) 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信息综合、文书档案、工作督查、办公自动化和信访、保密、税收宣传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务。
(二)人事教育科(2310825) 管理系统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出国(境)人员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干部学历教育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系统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和基层建设、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等工作。
(三)监察室(2310827) 负责监督检查全系统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办理税务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加强系统内的行风建设、廉政建设和开展反腐败斗争,制定并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调查处理有关行政违纪案件。
(四)计划财务科(2310836) 贯彻执行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制度;负责地方税源的预测;负责各项地方税收、基金、费收入计划的编制、分配、考核、分析和信息数据的汇总、统计、审核;负责组织税款入库工作;办理地方税收、基金、费等票证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税系统经费、财务、制服、固定资产的管理;参与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五)征收管理科(2310831) 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强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和税收征管资料的管理,以及地方税滞罚收入管理;负责指导个体、私营和零散税收的征管工作;负责缓缴税款、呆帐税金、死欠税金核销的审核,以及欠税和日常稽核工作的管理。
(六)税政科(政策法规科)(2310832) 负责地方税税政业务和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国务院、省政府指定的各项基金和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县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考核工作;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制定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处理执行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指导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制定地方各项规范性文件;负责对地方税收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复议。
(七)信息管理科(2310835) 负责制定税收信息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信息资源的统一管理、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保障;负责税务管理工作中的资料管理、数据采集、加工分析和信息服务工作;参与地税系统征管软件的开发和推广工作;负责计算机设备的设置、维护和日常管理;负责信息网络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八)机关党总支(2310834) 认真贯彻执行党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实行党总支集体领导,但不包揽行政事务,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行政领导提交的有关重大事项及问题;党总支)学习组应坚持每月一次的学习制度;统一领导和协调行政、经济、群众组织之间的关系,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召开工、青、妇会议,听职工汇报,指导帮助解决问题,保证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抓好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加强党支部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先进青年的培养和发展工作;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建反党的纪律等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维护党的纪委和党员的权益;监督检查党、政、群组织及党员、干部在执行政策、遵纪守法、人事安排等方面的问题;扎实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民道德建设,优化办税服务,大力弘扬税务文化;搞好离退休老干部及“双拥”、统战等项工作;深入基层、联系群众、调查研究、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
(九)计算机管理站(2310836) 负责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调拨或采购、发放、维护工作;负责计算机网络维护及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射阳地税网站的维护工作;负责系统内计算机业务的培训工作。
(十)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310879)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接待;机关办公区工作秩序、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安全值班、办公用品添置及物业管理工作。 负责全局车辆管理;大型会议组织;基本建设;固定资产添置计划、实施、登记管理;负责局中苑大酒店、金穗宾馆、职工食堂的管理。
(十一)工会职责(2310829) 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加强法制教育和职工的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教育;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力并督促履行应尽的义务,组织职工民主管理日常事务,管理好工会财产;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对职工进行诚信建设,弘扬地税文明,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教育职工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维护职工的学习权力,引导和支持职工学政治、学文化、学科学技术和税收业务知识;开展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娱乐、体育活动,办好工会的文化、教育、体育事业;保障职工生活福利,协和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开展职工互助互济活动,搞好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参与调处劳动争议,协助有关方面做好退休职工家属工作;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职工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坚持工会的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加强工会小组工作,接受新会员,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教育。
(十二)共青团委职责(2310825) 坚决拥护党的纲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局党组织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对青年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育、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帮助他们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抵制和克服各种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封建主义残余思想和其它非无产阶级思想的影响,带领青年做建设社会主义物质、精神、政治文明的突击队;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作用,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关心青年的全面成长,帮助青年努力做到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关心青年,找青年谈心,尽量帮助青年解决实际困难,做青年的贴心人;经常性地对青年进行政策、时事动态、爱国意识教育。组织青年、团员学习业务知识、岗位技术、专业技能,不断提高他们适应工作的能力;及时做好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积极开展团的各项活动,适时对团工作进行检查;建立健全各种表册,做好团建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十三)妇工委职责(2310827) 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团结和引导妇女发扬自尊、自立、自信、自强的精神,提高政治、思想、文化素质,艰苦奋斗,团结协作,努力工作,认真学习,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宣传贯彻上级妇代会精神,完成上级妇联布置的有关工作;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监督,认真做好妇女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她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反映她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妇女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向党委、行政部门和上级妇联推荐优秀人才;关心妇女的业余生活,因地制宜地开展有利于妇女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
|
基层机构 |
(一)直属机构 稽查局(2310816) 拟定税务稽查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全县征管对象执行地方税收政策、法规及制度情况;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县地税稽查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地税系统涉及地方税收的各种专项检查工作;办理有关人民来信、来访举报的税务案件,查处重大税务案件,为副科级建制。
(二)派出机构 1、第一税务分局(原直属分局)(2310807) 负责合德镇区域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工作;负责有关税收宣传、认定管理、涉税事项的调查工作;负责重点税源户管理;负责日常稽查工作;负责纳税评估管理;负责个体和零散税收征管工作;负责区域内协税护税工作,为副科级建制。 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能,设立四个职能股室,分别为综合股、征收股、稽核股、管理股。
2、第二税务分局(原开发区分局)(2346901) 负责开发区区域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工作;负责有关税收宣传、认定管理、涉税事项的调查工作;负责重点税源户管理;负责日常稽核工作;负责纳税评估管理;负责个体和零散税收征管工作;负责区域内协税护税工作。
3、第三税务分局(2504636) 负责临海镇、千秋镇、省属淮海农场的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工作;负责有关税收宣传、认定管理、涉税事项的调查工作;负责重点税源户管理;负责日常稽核工作;负责纳税评估管理;负责个体和零散税收征管工作;负责区域内协税护税工作。
4、第四税务分局(2890007) 负责通洋镇、四明镇、耦耕镇的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工作;负责有关税收宣传、认定管理、涉税事项的调查工作;负责重点税源户管理;负责日常稽核工作;负责纳税评估管理;负责个体和零散税收征管工作;负责区域内协税护税工作。
5、第五税务分局(2842241) 负责海河镇、陈洋镇、阜余镇、新坍镇的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工作;负责有关税收宣传、认定管理、涉税事项的调查工作;负责重点税源户管理;负责日常稽核工作;负责纳税评估管理;负责个体和零散税收征管工作;负责区域内协税护税工作。
6、第六税务分局(2234411) 负责海通镇、省属临海农场的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工作;负责有关税收宣传、认定管理、步税事项的调查工作;负责重点税源户管理;负责日常稽核工作;负责纳税评估管理;负责个体和零散税收征管工作;负责区域内协税护税工作。
7、第七税务分局(2262298) 负责黄沙港镇、省属射阳盐场的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工作;负责有关税收宣传、认定管理、步税事项的调查工作;负责重点税源户管理;负责日常稽核工作;负责纳税评估管理;负责个体和零散税收征管工作;负责区域内协税护税工作。
8、第八税务分局(2702115) 负责兴桥镇、省属新洋农场的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工作;负责有关税收宣传、认定管理、步税事项的调查工作;负责重点税源户管理;负责日常稽核工作;负责纳税评估管理;负责个体和零散税收征管工作;负责区域内协税护税工作。
9、第九税务分局(2732382) 负责盘湾镇、特庸镇、长荡镇的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工作;负责有关税收宣传、认定管理、步税事项的调查工作;负责重点税源户管理;负责日常稽核工作;负责纳税评估管理;负责个体和零散税收征管工作;负责区域内协税护税工作。
10、第十税务分局(2602525) 负责盐东镇、黄尖镇、洋马镇的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工作;负责有关税收宣传、认定管理、步税事项的调查工作;负责重点税源户管理;负责日常稽核工作;负责纳税评估管理;负责个体和零散税收征管工作;负责区域内协税护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