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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总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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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址 |
人民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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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224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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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15-2336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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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
0515-2336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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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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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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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
1、维护全县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
2、动员和组织全县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完成济和社会发展任务;
3、代表和组织全县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与企业、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
4、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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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
县总工会内设六个职能机构。
(一)办公室
1、负责各有关文件材料的制发、处理和管理工作;
2、负责上传下达和督查工作,协调机关内部事务;
3、负责信息工作和保密工作;
4、负责行政事务和接待工作;
5、负责全县工会经费的收、管、用;
6、负责会计业务和机关工资发放等工作;
7、负责指导基层工会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二)组织部
1、负责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建设;
2、负责指导基层工会职代会工作;
3、负责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4、协助党组做好县总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工作和县总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宣传教育部
1、指导基层工会搞好职工队伍的精神文明建设;
2、负责对工人文化宫和职工学校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抓好基层工会俱乐部建设;
3、组织开展职工文体活动,负责宣传报道工作。
(四)生产保护部
1、组织开展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2、负责职工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劳模工作;
4、负责班组建设。
(五)法工生活部(挂经费审查委员会牌子)
1、负责职工队伍“三五”普法的指导工作;
2、指导基层工会调处劳动争议,参与县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3、接待职工来信来访;
4、负责县总及直属单位治安综治工作;
5、审计、监督县总和基层工会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审计、监督县总直属单位的经费收支情况;
6、指导基层经审会工作,负责基层经审人员的培训;
7、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
8、负责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市场监督检查、退休职工管理工作;
9、负责职工生活后勤一条龙工作。
(六)女工部
1、负责指导基层女职工委员会工作;
2、负责县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负责全县女职工队伍建设,组织女职工开展各项活动;
4、负责县总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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