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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射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射阳县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出让人)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二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第一幅出让地块位于临港工业区329省道南侧养殖试验场东侧,面积为33828.3平方米(四址范围详见规划红线图和勘界图),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建筑容积率不得大于1.0,建筑密度不得大于45%,绿化率不得小于35%;供地条件为地上建筑物拆除后的土地;出让年限为肆拾年。

  第二幅出让地块位于第一幅出让地块南侧,面积为34120.7平方米(四址范围详见规划红线图和勘界图),用地性质为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建筑容积率不得大于1.0,建筑密度不得大于33%,绿化率不得小于35%;供地条件为地上建筑物拆除后的土地;出让年限为柒拾年。

  二、交易起始价及提供土地时间和付款期限

  第一幅出让地块交易起始价为220元/平方米;第二幅出让地块交易起始价为210元/平方米。报价递增幅度在挂牌出让起始价的基础上,每次每平方米加价10元或该幅度的整数倍。

  竞买人递交《竞买报名表》时交纳履约保证金第一幅为150万元,第二幅为145万元。竞得人须自出让成交之日起6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土地出让契税,竞得人在付清土地出让金全部价款后10日内,出让人将出让土地交付给竞得人,竞得人必须在交付土地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土地成交价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审批规费,不包括土地出让契税和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等政府其他部门及单位收取的规费(税)。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四、报名期限及交易时间、地点

  公告期限:2008年5月27日~2008年6月16日
  报名期限:2008年6月17日8:30~2008年6月26日17:00
  交易期限:2008年6月17日8:30~2008年6月30日10:00

  有意竞买者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射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地址:合德镇人民路43-1号射阳县国土资源局一楼东侧办公室)或射阳县开发区国土分局申购挂牌出让文件;并在规定期限内到射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或射阳县开发区国土分局按规定的要求办理书面报名手续。

  五、提供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方式

  上述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和交易的具体要求,详见射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敬请有意竞买者到射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或射阳县开发区国土分局购买挂牌出让文件及进行咨询;有关情况也可访问:

  江苏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landjs.com
  射阳县国土资源网:http://www.sygtj.gov.cn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介绍以按规定发售的资料为准。
                                  
 

                         射阳县国土资源局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联系单位:射阳县开发区国土分局 
  联 系 人:孙 华   唐素芹 
  电    话:0515--82310257  82316048 
  开户单位:射阳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射阳县支行营业部
  帐    号:410701040000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