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射阳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是县委、县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今年,我县已被省政府确定为国家园林县城创建迎查单位。为进一步明确创建任务,加快园林绿化建设进程,现将《射阳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四月三日
 
 
 


 射阳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园林绿化生态效果,对照国家园林县城评选标准,结合我县实际,确保创建成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园林县城创建标准,以全面增绿为基础,以重点工程为支撑,以单位庭院绿化为重点,以绿化会战为载体,深入发动全社会力量,切实加快园林绿化进程,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县城验收。


  二、工作目标


  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通过深入宣传发动,扎实开展绿化会战,全面推进县城公共绿地、道路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和居住区绿地建设,大幅度增加绿地面积,提升县城绿化品位,确保年内通过国家园林县城验收。


  三、主要任务


  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1.1%,绿化覆盖率达到46.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建成省级园林式单位10家,省级园林式居住区4家。


  1、园林绿化重点工程6项,绿化面积75.8公顷。主要是城中公园、城东公园、射阳岛生态体育公园、海都公园改造工程、黄海路小游园改造工程(详见表1)。


  2、景观道路绿化工程6项。主要是高速公路接线绿化工程、德发西路绿化工程、双拥北路绿化工程及解放路、双山路、晨光路、双拥路绿化景观工程。主要目标和要求是:(1)新建道路按高标准、高品味设计、高质量施工。(2)补植行道树,沿线形成整齐划一的行道树景观。 (3)路两侧现有绿地增绿添景,丰富层次。 (4)沿线黄土裸露专项整治。(5)沿线破墙透绿增加绿视率。(6)景观大道两侧建筑要粉刷出新(详见表2)。


  3、单位和居住区绿化创优工程。按照《城市绿化条例》相关规定,对已建居住区和单位严格进行普查,对绿化不达标或绿化品味低的,对照标准及时“补绿”,争创6个园林式庭院单位和4个园林式居住小区。由相关单位负责实施(详见表3、表4、表5、表6)。


  4、经济开发区按照规划及创建标准要求,负责开发区境内公共绿地、道路绿化、单位及居住区绿化、防护林绿化的规划和建设。


  5、合德镇、开发区按照规划及创建标准要求,分别在北环路和南环路建设平均约30米宽防护林,完善凤凰大沟和黄海路防护林(详见表7)。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创建责任。县政府成立创建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创建工作,保证创建工作有序快速开展。经济开发区、合德镇和县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面落实各项创建任务。县政府将把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纳入区、镇及各有关部门、单位2007年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签订目标责任书,实施严格考核。创建办要加强对县城绿地的调研,全面掌握县城绿化的亮点和弱项,科学调度创建力量,合理安排创建重点,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二)加快编制规划,严格“绿线”制度。尽快评审通过《县城绿地系统规划》,并抓好规划的深化细化工作。规划中要明确绿化用地范围,严格实行“绿线”制度,确保绿地按规划建设,坚决维护城市总体规划和专项绿化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继续贯彻实施“绿色图章”制度,严格审批和验收各项城市建设工程配套绿化建设,确保配套绿地达到省定标准;对确实不具备达标条件的,实行绿化易地补偿制度,由县政府统一收取易地绿化费用于绿化建设。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创建氛围。切实加强对创建园林城市工作的宣传,要通过新闻媒体,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创建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目标和任务,宣传每个市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宣传创建园林城市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取得的主要成绩,大力营造全民参与、绿化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


  (四)多方筹措资金,加大绿化投入。运用市场机制,拓展投资渠道,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通过实施开发增绿、租地建绿、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和共建、捐建、认养、冠名等方式,鼓励全社会参与绿化建设。绿化用地以划拨为主,也可采用租地和置换等多种方式;同时,积极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要在财政预算外,在城市土地出让净收益和城市维护费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绿化建设,努力扩大融资渠道,多方筹措,不断加大绿化投入。


  (五)加大执法力度,推进依法治绿。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城市绿化条例》、《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并制定相应管护制度,加强日常养护管理,落实好专项资金和责任人。采取有力措施对城市绿化成果加强保护,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侵占绿地、破坏绿化的事件。
 
 附表:

  1、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公园绿地建设任务分解表
  2、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道路绿化建设任务分解表
  3、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园林式单位创建任务分解表
  4、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绿化达标单位创建任务分解表
  5、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园林式居住区创建任务分解表
  6、创建国家园林县城达标居住区创建任务分解表
  7、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防护林建设任务分解表
  8、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镇区、部门创建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