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县各有关委、办、局,县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在全县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明确分工责任,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九月六日
在全县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意见
根据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全面营造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诚信射阳建设,保障消费安全,推动市场繁荣,维护社会稳定。
(二)总体目标。经过3-5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一套切合射阳县情的放心消费评价指标体系;形成一个渠道畅通、反应快捷、运作高效的消费维权机制;逐步形成一批放心消费单位、行业和镇、区,力争把射阳建设成为省级放心消费城市。具体要求是:
1、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因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引发的重特大事故为零。
2、消费环境更加和谐。消费者满意度达到80%以上。
3、商品质量合格率明显提高。市场商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其中:食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药品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农资商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建筑装饰材料和家具质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
4、市场监管合力进一步增加。初步建成全县联网、县镇(区)连通的汇集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卫生、物价、税务、金融等多个部门力量的企业信用监管信息立体网络。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消费领域经济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打击和遏制。
5、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参与率达95%以上。
6、企业自律机制基本建立。大中型超市、卖场、批发中心全面实施商品准入工程,经营食品、药品等重点企业和单位全部建立和落实企业自律制度。
7、维权网络进一步延伸。镇(区)、社区、行业和大型经营企业消费维权网络覆盖率达85%以上。消费者申诉处理率达100%,消费者申投诉满意率达到90%以上。
8、全社会消费维权意识进一步提高。消费者对放心消费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90%以上。
二、方法和步骤
1、突出重点。要从自身实际出发,紧密围绕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投诉多、社会关注度高的行业和单位,以薄弱环节为切入点,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县以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建筑装饰材料和家具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创建活动,各镇(区)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确定本地区阶段性的创建工作重点,使创建活动更具针对性和创造性。
2、整体推进。创建活动采取先易后难、典型示范、逐步推开的方法,由点向面拓展,科学安排,注重实效。从侧重抓好食品、药品安全为主,向提高居民整体消费质量延伸;从侧重创建放心消费单位为主,向消费领域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延伸;从侧重优化城镇消费环境为主,向整体提升城乡消费环境延伸。
3、分步实施。逐年评选放心消费单位,逐年扩大创建范围。
2007年,通过宣传发动,首先选择一批行业排头兵单位先行试点,按照创建目标,集中力量抓好提高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创建活动,努力形成适合本地实际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运作模式,并评选出一批放心消费单位。
2008年,在评创放心消费单位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向同行业其他单位、推向其他行业,全面启动县行业及社会、镇、区(街道)创建活动,评选出一批市级放心消费镇(区)、放心消费行业、放心消费街道。
2009年,紧紧围绕全省放心消费创建的各项目标,积极开展省级放心消费城市创建活动,力争将我县创建为省级放心消费城市,积极创建一批省级放心消费镇(区)、放心消费行业、放心消费街道。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市级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把创建工作引向深入。
三、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积极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县政府成立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长任组长,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任副组长,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做好全县创建活动的组织工作,创建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各镇(区)政府、管委会要建立和完善组织领导机构和各项工作制度,周密部署,精心实施。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创建措施,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强化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企业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努力营造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
2、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各行业协会要制定推广适合本行业特点、可操作性强的创建活动指标评价体系,坚持以“规范管理、诚信服务、依法经营”为主要创建内容,增强市场主体开展创建活动的内动力,努力实现行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良性循环。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质量承诺、信息公示等企业自律制度。
3、努力探索放心消费长效机制。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加快建立市场引导、企业自律、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形成分工合作、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搭建企业信用平台,实现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共用共享。积极推动消费维权机制建设,加快为民服务热线协作联网,畅通消费诉求渠道,便捷维权程序,形成调处消费纠纷、化解消费矛盾的整体合力,切实加强基层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建设,方便群众就近投诉,把消费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