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在这里专门召开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会,主要任务是:通报2006年社会评议机关情况,总结2006年优化环境工作,客观分析我县经济发展环境的现状,研究部署“思想大解放、环境大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动员全社会聚焦发展、服务发展、加快发展,为提升我县经济发展环境竞争力,打造苏北一流投资环境地区作出新的贡献。县委、县政府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议召开前,县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有关情况汇报,马上谷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根据会议的安排,我先讲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2006年社会评议机关情况
2006年,我县积极开展“机关效能推进年”活动,为检验这一活动成果,去年12月下旬至今年1月份,县优化办和县级机关工委对80个县级机关和公共服务部门、89个县级机关职能科室的工作作风、依法行政、行政效率、服务态度、勤政廉洁等五个方面情况进行了综合评议。
县级机关和公共服务部门评议活动共向社会发放评议表6102份,收回评议表5953份,回收率达98%,比上年提高了两个百分点,参评对象主要有县四套班子领导,县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代表,特邀监督员和基层代表等5个层面。这次评议本着年终集中评议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其中年终集中评议占总分的80%,平时考核占20%,两项得分之和为最终得分。职能科室的评议采取了社会评议和被评科室所在机关(含下属单位)内部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其中,社会评议占70%,内部评议占30%,根据评议结果计算出各个科室的最终得分。
经过综合评议,县级机关和公共服务部门中列党群政法口前三位的是:县委办、县纪委、县人大办;政府综合口前四位的是: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经贸委、县财政局;条管口前三位的是:县国土局、县地税局、射阳质监局;列党群政法口、政府综合口、条管口末位的分别是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和射阳烟草局。职能科室中列前十位的是:县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县财政局预算科、县外经局外贸科、射阳工商局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县文广局服务大厅、县发改委投资科、县统计局综合统计科、县劳保局服务大厅、县地税局第一税务分局(税务大厅)、县计生委政策法规科。职能科室位次靠后的是: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县交通局运政管理处、县农林局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县国土局土地执法大队、县规划建设局城建监察大队。被评议的各部门和相关科室的综合排名情况,县优化办今天已以《简报》的形式下发。
根据射办发[2006]51号文件,县委、县政府将对评议产生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同时,对评议位次靠后的六个职能科室,由主管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和领导成员进行诫勉谈话,科室主要负责人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主管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科室负责人实施岗位交流或降职使用。
据统计,在这次评议活动中,社会各界对全县优化环境工作总体评价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占95.4%,与2005年基本持平。80个参评部门中,有36个部门的平均得分有所上升,同时,基层和群众对机关作风建设总体状况和参评部门提出了197条意见和建议。前一阶段,经县优化办梳理,有143条意见已由县四套班子领导向所分工的部门原汁原味地进行了反馈。希望各有关部门针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因条件制约,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如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也要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并向企业和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二、2006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回顾
2006年,全县各级党政组织按照“机关效能推进年”活动总体部署,以“理念提升、政务提速、服务提质、环境提优”为目标,积极推进机关“服务理念和机关效能”两项革命,经济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一)围绕公开透明,权力运行方式进一步规范。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进。一方面,定期公布本单位应公布的政务事项、服务承诺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职务、岗位等情况;另一方面,重点将行政审批、收费、依法行政等工作进行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二是涉企行政行为日趋规范。加强对检查、收费和行政处罚行为的管理,涉企处罚案件的处理更加透明,相关制度得到较好执行。三是优化环境责任更加明确。县政府与53个重点部门签订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责任书,明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必须具体抓、抓具体,各级领导抓环境优化的意识不断增强。
(二)围绕转变职能,机关服务方式进一步优化。一是契约化服务机制逐步构建。下发了《关于对“两区一地”重点项目实行契约化服务的实施办法》,对经济开发区投入在5000万元以上,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临海化工集中地投入在3000万元以上的意向项目,从洽谈签约到竣工投产提供全程服务。二是“情系企业,优化服务”活动成效显著。县纪委专门组织了“情系企业,优化服务”调研月活动,28个部门单位对93家企业提出的185个亟待解决的问题,都能认真对待,积极办理,办理结果受到客商和企业好评。三是行政服务中心正式运行。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县行政服务中心于今年年初正式投入运行,目前,已有26个部门进驻中心,负责集中办理300多项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初步形成了“一个门受理、一个头收费、一条龙服务、一座楼办结”的高效运作模式。
(三)围绕提升形象,督查评议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坚持明查与暗访并重。县优化办每季度都组织人员对县直重点部门和单位的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采取现场录音摄像、拨打咨询或投诉电话、走访巡查等方式,全方位查找问题,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二是坚持诉求与查究同步。畅通投诉渠道,实行“县长热线、优化环境投诉热线、政风热线”“三线”联动,完善“投诉、查处、监督”三位一体的快查快结机制。2006年,共受理优化环境方面的投诉85件,有20多人受到责任追究,4人受到党政纪处分,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2.5万元。三是坚持评议与整改联动。增加了受评对象,接受评议的县级机关和公共服务部门由2005年的76个增加到80个;扩大了参评范围,参加评议的人员注重向基层和服务对象倾斜,新增加了特邀监督员层面;调整了评议权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代表权重由2005年的20%增加到45%。与此同时,绝大多数部门和单位对评议工作非常重视,评议前开门纳谏、征求意见,评议时主动参与、积极配合,评议后认真反思、及时整改。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县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还存在许多不如人意的地方。特别是去年下半年以来,有些党员干部,对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性认识有些模糊,干事创业的劲头小了,开拓创新的步子慢了,奋力创优的激情降了。一些以前思想比较解放的干部,怀疑自己的行为是否过于超前,现在有回潮的苗头;一些以前思想解放得不快的干部,重新产生明哲保身的想法,停滞不前的倾向有所抬头;一些以前就比较保守的干部,现在思想则更加僵化。具体体现为“四变”:
一是服务意识变淡。一些部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现象严重。少数部门的执法人员,没有把企业和投资者放在第一位,不是想方设法如何服务,而是把公权当作个人谋私的特权。有个行政执法单位工作人员到一些企业检查某项证件,在企业未能及时出具证件时,不经核实就要求企业重新缴费补办新证,实际上,这些企业早就有了相关证件,且未到换证时间。类似的乱收费行为企业反响很大。
二是服务胆量变小。不少镇区和企业反映,现在有些部门工作中死抱条条框框,能变通的也不变通。部门之间有些制度互不衔接,遇到具体事项都要领导从中协调,加大了镇区、企业办事的难度。
三是服务节奏变慢。有些部门信奉慢功出“细活”,不分企业性质,不分轻重缓急,眉毛胡子一把抓,一个程序走到底;有些同志办事事无巨细,一一请示汇报。有个新办企业因审批部门未能一次性明确告知所缺材料及方案需调整的事项,先后往返七次才办完一项手续。
四是服务力度变弱。少数镇区和部门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承诺随意,根本无法兑现;还有些镇区和部门新官不认旧账,承诺的优惠政策随着领导人的变换而改变,使企业面临进退两难的局面。在一些地方,欺行霸市、捣乱破坏、敲诈勒索、强装强卸等现象依然存在。有些闲散人员好逸恶劳,不想创业致富,却搞歪门邪道,对运输户、施工工地、企业经营横加干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少数职能部门对此熟视无睹,不闻不问。有个企业新砌的围墙被不法人员推倒48米,损失几千元,问题反映多次,就是迟迟得不到解决。
上述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的积极性,损害了射阳的投资环境和对外形象,这些问题不解决,加快发展就是一句空话。县委谷书记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县第十三届党代会第二次会议上,明确提出了要大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努力在全县上下形成“敢为创新担风险,勇为发展尽责任,甘为基层作贡献”的强烈氛围,使“环境就是生产力、环境就是竞争力”的理念在射阳付诸生动实践。为了进一步彰显服务优势,强势推进射阳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从现在起用半年多的时间,开展“思想大解放,环境大整治”专项行动,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从射阳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极端重要性,痛下决心,大刀阔斧,着力整治,在更高的平台上推动全县环境大优化、经济大发展。
三、2007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主要任务
2007年是党的十七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抓好今年的优化环境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全县优化环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苏北一流投资环境地区”为目标,突出开展“专项行动”,积极构建长效机制,着力打造服务最优、效率最高、门槛最低、审批最简、诚信最佳、安全最好的投资环境,以快捷的效率让投资者心动,以优质的服务让投资者感动,以独特的魅力让投资者行动。围绕这一要求,重点开展六方面的工作。
1、强化作风建设,促进思想解放。以“创新、责任、贡献力”为主题,在全县开展“解放思想促发展,优质服务当先锋”专题教育活动,各级机关干部要认真查摆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特别是为经济建设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做到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更新观念中服务发展。
2、整治“三乱”行为,减轻企业负担。严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行为。严格执行涉企检查备案制,对各类检查进行扎口管理。严格执行涉企收费公示制,清理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严格执行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和收费登记卡“两证一卡”制度,规范票据管理,实行低限收费。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备案制,所有行政执法单位都不得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凡对企业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的,行政执法部门必须按制度规定,在决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向县政府法制办和县优化办书面报告备案。各部门要结合相关规定,制定出台规范自由裁量权的细则办法,并对首次或轻微违规实行免予处罚。
3、整治承诺不践,塑造诚信形象。强化诚信教育,在县新闻媒体开设“承诺践诺大家谈”、“承诺践诺在机关”等专栏,宣传报道诚信方面的正反典型。各部门、各镇区要对照“服务最优、效率最高、门槛最低、审批最简、诚信最佳、安全最好”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承诺内容,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对以前向企业承诺或与客商签订的协议履行情况要认真进行回头看,能兑现而未兑现的,限期兑现;对确实无法履行的承诺,要向企业作出解释和说明,取得企业谅解并将有关情况在6月底前报县优化办。
4、整治治安环境,保障经营秩序。加强对基层干部和重点项目、企业周边群众的教育和引导,帮助他们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加强法制宣传,以案释法,使广大群众知法、守法。认真落实企业周边环境属地管理责任制,建立完备的责任体系。各镇区对重点项目和企业周边环境要认真排查,对群众的合理要求,要结合实际及时帮助解决;对可能出现的阻碍企业生产经营的情况,要认真进行分析,并积极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认真落实警企联系制度,明确政法干警在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方面的责任。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影响环境的案件,要迅速加以处置。
5、规范市场行为,保证公正公平。建立严格的招投标市场准入制度,规范招投标各方主体行为。在整治重点上,突出解决招投标交易不规范行为、招标人不规范行为、投标人不规范行为、专家评委和招标代理机构不规范操作行为等问题。通过整合和整治,使招投标市场逐步规范,各类招投标违法违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规范中介机构行为,解决无证服务、违规收费、提供伪证、评估不公等问题。对中介机构与行政部门在人、财、物和经营业务等方面脱钩情况进行检查,坚决查纠“明脱暗不脱”和“中介不中”等现象。全面清查各中介机构的资质,对未登记、无资质的一律取缔;对不符合资格要求的,要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取缔。大幅核减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总体控制在原最低收费标准50%以下。加强对境外就业中介行为的监督,杜绝侵害群众利益事件的发生。积极培育和发展中介机构,鼓励县内外各中介机构参与市场竞争,有效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经营、公平竞争、和谐发展。
6、规范服务行为,推进效能建设。深化行政审批权改革,对现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梳理,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办理集中度。各部门应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必须彻底进入,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杜绝“两头跑”。认真落实项目审批服务承诺制,提高服务质量。对重大项目、急办项目,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难事巧办、随到随办、登门帮办。继续加强机关效能监察,着力查处作风拖拉、推诿扯皮、吃拿卡要和权力寻租等行为。积极推行行政问责制,对行政过错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加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评议考核力度,促进机关作风明显好转。
四、推进“专项行动”的保证措施
这次“专项行动”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责任是否明确,措施是否落实。各部门、各镇区一定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过硬的工作措施,全力保证“专项行动”的顺利实施。
一要落实工作责任,强化领导抓整治。参照市和兄弟县(市、区)运作模式,县委、县政府决定进一步调整和充实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和指导,县优化办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各部门、各镇区都要把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并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门人员,切实抓好本系统集中整治工作,真正做到级级有责任、层层有压力、逐级抓落实。
二要明确工作要求,形成合力抓整治。这次集中整治从4月下旬开始,到年底结束,分动员教育、自查整改、专项整治、考核提高四个阶段。集中整治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各相关部门一定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县委、县政府明确,县纪委、监察局和县优化办是这次集中整治活动的牵头单位,要重点抓好面上整治活动的督查指导,重点投诉案件的查处,正反典型的剖析,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的监督等工作;要把这次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各部门和镇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掌握情况,并与干部的使用、奖惩紧密挂钩;新闻媒体要开辟优化环境专栏,开展专题讨论,张贴宣传标语,造浓舆论氛围;政法各部门要落实为企业服务的具体责任,开展对企业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严重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为企业生产创造平安、稳定的环境。各相关部门要服从、服务于工作大局,在全县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齐抓共管局面。
三要严格督查考核,动真碰硬抓整治。在各部门学习排查、自查自纠、对照整改的基础上,县优化办将从7月中旬开始,利用3个月时间对全县面上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要加大督查力度。组织力量对各部门、各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继续整合县优化办、县长热线、政风热线等受诉资源,畅通投诉渠道,鼓励群众参与监督,新闻媒体要开设“曝光栏(台)”,及时曝光不利于环境优化的反面典型。要加大考核力度。重点对各部门工作的序时进度和整治效果进行考核,并注重平时考核和年终评议相结合。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今天会上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六项制度和五个不准规定(试行)》、《关于违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文件。各部门、各单位、各镇区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今后,凡违反《规定》的,一律按《责任追究办法》的条款进行处理。县优化办要深入开展明查暗访、明查明访和暗查暗访工作,对每个部门、单位、镇区暗访的次数年内不得少于6次,其中,对发现的一般问题进行内部通报,影响较大的要公开曝光,对问题比较严重的责任人,要进行组织处理,并对相关领导实施责任追究。
同志们,优化发展环境,共建美好家园,事关射阳发展大局,事关百姓长远利益。集中整治发展环境,是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手段,各部门、各单位、各镇区一定要积极行动起来,解放思想,群策群力,与时俱进抓整治,齐心协力谋发展,努力形成环境整治和经济发展互相促进、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射阳的对外形象和竞争实力,为推动全县经济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