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刻领会中央及省、市关于开展农业保险工作的主要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位(略)
二、认真把握我县开展农业保险工作的总体要求,切实把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我县开展农业保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支农惠农、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着力增强农业防灾抗灾的能力,采取政府组织推动,商业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联办共保的形式,结合我县实际,依照投保自愿原则,在全县逐步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风险防范和灾害救助机制,积极探索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切实增强农业防灾抗灾能力,提高参保者灾后恢复生产能力,保障农民稳定增收,为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整个工作切实遵循四个原则:一是政府扶持原则。二是市场运作原则。三是投保自愿原则。四是积极稳妥原则。
根据上述要求和原则,要切实把握好以下六个环节:
一是明确保险险种、目标和参保对象。我县农业保险采取稳步推进的方法,首先将直接关系到农民生产生活的部分种植、养殖业保险纳入当年开办范围,今年重点开办水稻、麦子、棉花和能繁母猪(有繁育能力的母猪)四个险种。根据省、市要求,我县水稻、麦子、棉花的推进面要不低于全县总种植面积的40%(任务分配表已经下发),低于30%的省财政不予补贴。能繁母猪保险则要达到100%。参保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农产品加工的各类主体,包括农户、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模养殖场、农业园区等。
二是明确保障程度和费率。根据低保额、低保障、低保费原则,我县经慎重研究,全部执行中等档次的标准。水稻、麦子保费均为每亩10元,可获得200元的保险赔偿。棉花保费为每亩15元,可获得300元的保险赔偿。能繁母猪保险方案为每头参保保费60元,其中财政补贴80%,为48元,饲养者承担20%,为12元,母猪因保险条款规定的原因发生死亡时,可获赔付金1000元。
三是明确保险模式及财政补贴办法。农业保险采取联办共保的模式。即对水稻、麦子、棉花等主要参保品种,中央和省财政补贴50%,县财政补贴10%(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农民个人缴纳40%。据此计算,水稻、麦子农民只需每亩缴4元,棉花只需每亩缴6元,能繁母猪每头只需缴12元。
四是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农业保险基金,县政府、保险公司分别设立保险基金专户,实行封闭运行、单独立帐、独立核算。当年实收的农业保险保费首先汇入县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保险基金专户,在扣除规定的管理费和当年赔付资金后,70%留作县政府农业保险基金,30%划入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基金专户。
五是认真做好灾损理赔。农业保险理赔工作由保险公司牵头,组成以农业技术人员为主,纪检、监察、农办派员参与的理赔定损小组,对受灾情况进行查勘定损,并统一标准、公开程序、张榜公布,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县政府与保险公司分别按70%和30%的比例承担,保险赔款首先从当年保费收入中列支,不足部分动用历年积累的农业保险基金;基金不足赔付时,根据省、市要求,由县财政和保险公司按照7:3的比例筹集资金。
六是明确保险公司,按实际工作量提取、使用管理费。根据省财政厅文件规定,在试点阶段,暂按当年总实收保险费15%的比例提取管理费,用于行政组织推动和保险公司开展业务。
三、扎实做好当前和全年的农业保险工作,切实把工作措施推进到位
1、迅速建立组织。2、迅速造浓舆论氛围。3、迅速开展业务培训。4、迅速开展保费收缴工作。5、迅速组织开展理赔。6、迅速启动督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