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县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各群众团体党委(党组、工委、总支、支部):
接中共盐城市委盐委组〔2007〕73号通知,市委决定:陈昌瑞同志明确副县级。
中共射阳县委员会 200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