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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郄凌武同志任职的通知
射委组〔2007〕21号
各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县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各群众团体党委(党组、工委、总支、支部):

  接中共盐城市委盐委组〔2007〕105号通知,根据省委组织部意见,市委决定:郄凌武同志挂任中共射阳县委委员、常委(挂职时间两年)。县委决定:郄凌武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中共射阳县委员会

                         200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