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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陈昌银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 射委组〔200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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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党组: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地方党委向地方国家机关推荐领导干部的若干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县委决定,提名下列同志为射阳县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 陈昌银 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邓成新 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吴云耀 任县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陈进扬 任县教育局局长; 陆 海 任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孙玉东 任县公安局局长; 祁正忠 任县监察局局长; 唐小荣 任县民政局局长; 刘 航 任县司法局局长; 王家宁 任县财政局局长; 卞永国 任县人事局局长; 茅恩祥 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顾为何 任县规划建设局局长; 倪祝青 任县交通局局长; 陆 军 任县水利局局长; 陆连仑 任县农林局局长; 于广泉 任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陈昌奎 任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 嵇永法 任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局长; 徐 勇 任县卫生局局长; 朱玉庭 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吴冠荣 任县审计局局长; 耿 耿 任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刘硕夫 任县统计局局长; 夏国胜 任县物价局局长; 李 洁 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请按法律规定程序办理。 中共射阳县委员会
2008年3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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