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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明元等同志退休的通知
射委组〔2008〕10号

  县委统战部、县委农工办、县法院党组、县检察院党组、县总工会、县妇联、县工商联、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党委、县教育局党委、县科技局、县劳保局党委、县文广局党委、县规划建设局党委、县交通局党委、县水利局党委、县农林局党委、县海渔局党委、县农资局、省射阳经济开发区工委、临海镇党委、海通镇党委、长荡镇党委、合德镇党委、盘湾镇党委、黄尖镇党委:

  经研究决定,下列同志(2007年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退休:

  江明元、吴仁彪、李永和、彭正文、倪同太、殷志耕、
  茆元凤、王步芳、周洪斌、于 渊、沈永清、王延余、
  薛石平、刘士成、高正俊、陈 洪、朱丰玲、倪崇富、
  朱茂法、陈德恒、黄建英、陈志贤、陈汉昌、滕 忠、
  陈必荣、姚贵锦、傅恒友、沈郁树、张武成、李国英、
  沈国法、蔡恩泽、顾宝权、丁雨坤、吉从林、林洪湖、
  乔保成、唐玉花。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中共射阳县委员会
                          2008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