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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孙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射委组〔2008〕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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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党组:
县委决定提名:
孙 曦 任省射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经济开发总公司总经理; 胡 平 任省射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列孙曦同志后); 茅恩祥 免去省射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经济开发总公司总经理职务; 丁 煌 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为宏 任县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 柏 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正科),免去省射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张开明 任县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县临港工业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徐 杰 任县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陆 海 任县地震局局长,免去县农林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职务; 唐兆明 免去县地震局局长职务; 陆连仑 任县农林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许耀军 任县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唐为国 任县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杨力华 免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供销合作总社主任职务; 汪锦堂 任省射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唐素芹 兼任省射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跃飞 任省射阳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 陈远明 任省射阳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 李 炜 任县临港工业区管委会副主任; 徐旭东 任县黄沙港渔业经济区管委会主任; 高士届 任县黄沙港渔业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射阳县委员会 2008年3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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