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转变理念 打造一流环境
为我县经济快速发展增强内生动力
——关于对我县投资软环境的调查与思考
县政府办 徐苏阳
近几年,县委、县政府始终将软环境建设作为中心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强势组织推进。2007年,开展了“思想大解放、环境大整治”专项活动。2008年,县委、县政府又确定为“发展环境提升年”,以“四项治理、三个禁止”为重点,全面开展了“思想大解放、环境大整治、进位大比拼”教育实践活动,机关效能建设取得初步成效,服务理念不断深化,服务效能不断提升,服务平台不断健全。然而,随着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不断深入,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
一、存在问题
1、行政审批仍不够便捷。一是审批事项集中度不太高。受各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仍有部分行政审批事项游离于中心之外,缺乏透明有效监督。二是部分审批事项时效性不太强。中心的部分审批事项环节仍然过多、周期仍然过长。承诺件比例较高,占近60%;即办件比例不高,仅占20%左右。有时部门窗口之间衔接不及时,没有履行下一道审批告知义务,致使许多项目可以在更短时间内完成却不能快速审批。三是个别部门审批事项进入中心不彻底。由于个别部门对中心窗口没能充分授权,导致部分审批事项仍需在中心窗口和部门科室之间流转,无形中增加了办事难度。
2、收费方式仍不够合理。一是重收费、轻管理现象仍然存在。调查中发现,个别部门虽然能够按照规定标准进行收费,但却不能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不能帮助企业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二是部分中介机构收费过高。某些中介服务机构,尤其是具有垄断特征的中介服务机构,在服务收费上往往死抱政策文件,不从企业实际和服务成本出发,收费不合理。三是转嫁收费载体。个别部门在为企服务时,要求企业到指定经销商购买产品,其产品价格往往高出市场价1-2倍,增加企业负担,企业反映强烈。
3、执法行为仍不够规范。一是重罚款、轻教育。某些执法单位仍不能遵从“首次轻微违法给予教育不罚”的规定,动辄经济处罚,一味增加罚没收入。二是不作为、乱作为。部分执法单位在行使职权时,本应作为,却因部门利益,故意拖延、推诿、扯皮。在涉企检查、涉企收费、涉企处罚等方面,仍存在“乱罚款、乱检查、乱培训”等现象。三是重实体、轻程序。部分执法单位在执法过程中不能很好地履行立案、调查、告知、听证、决定等行政执法程序,重实体、轻程序,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呈上升趋势。
4、诚信氛围仍不够浓厚。部分镇区和部门诚信度不够,承诺不践诺,兑现打折扣,导致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经济纠纷投诉不断。一些企业管理者法制意识、政策观念淡薄,不能真正做到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少数市民不讲信用,不能认真遵守社会公德,举止不太文明,不讲信用。如在征地拆迁中,突击私搭乱建,漫天要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射阳对外开放的形象。
二、原因分析
1、思想观念尚未根本转变。一些部门主动服务不够,没有从思想深处真正树立起服务的观念,缺乏主动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基本意识。想问题、办事情,考虑部门利益多,考虑整体利益少。有关部门同企业的联系和沟通不够,不能及时了解企业的需求。对招引项目跟踪服务不够。某些部门门好进了、脸好看了、话好听了、但事依然难办,“中梗阻”现象仍然存在。“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服务制度没能真正落到实处。
2、信用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诚信射阳建设尚未引起足够重视,在组织建设、发展目标、工作任务、部门职责、平台搭建、机制保障等方面,尚未形成具体的实施方案,缺乏有效的组织推进。以政府为主体和电子政务为基础的公共政务信息披露体系、以行业协会为主体和会员单位为基础的自律维权同业信用体系、以企业自身为主体和风险管理为基础的自我内控信用体系等信用档案尚未完全建立。
3、部门利益尚未彻底根除。一些部门过多注重自身利益和一时利益,忽视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在放水养鱼还是竭泽而渔的关系上,更多的是站在本部门角度去考虑。个别职能部门,审批以我为主,利益以我为中心,服务以我为轴线,工作不主动,服务不热情,不能设身处地为群众排忧解难。
4、经费支出尚未充分保障。由于财力有限,全县有20多个单位的公用经费靠收费和罚款来解决,甚至个别执法部门带着罚没任务进行执法。
三、对策建议
纵观国内外形势,当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竞争就是环境的竞争。环境的优劣决定着经济能否快速发展,谁能营造良好的环境,谁就能赢得发展主动权。尤其是政务环境、信用环境、舆论环境、法制环境等方面,已成为成功招商引资,特别是吸引国内外大型企业前来投资的关键。
1、加大创新力度,营造高效务实的政务环境。“小政府大社会”是当今社会的发展趋势,转变政府职能是时代的要求。树立服务理念。通过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构筑一个比较完善的服务体系,解决政府职能部门的思想观念问题,处理好管理和服务的关系,融管理于服务之中,狠抓投资环境的综合服务,把政府的服务体现在时时、事事、处处,并始终作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基本职能。规范审批事项。结合新一轮审批制度改革,加大我县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力度,能简则简,能并则并。对保留的审批事项,按照“能进则进”的原则进入中心。对暂不具备条件的,积极创造条件进入中心,提高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各审批部门应对中心窗口进行充分授权,坚决杜绝中心窗口“收发室”现象。提高即办件的比例,压缩时限,快速审批。中心应对各审批部门审批事项进入中心的集中度、审批时效、即办件比例进行量化考核,定期通报。创新收费方式。对承担公共管理职能,且通过收取规费和罚没收入用于支出人员和办公经费的单位,逐年提高预算比例,力争用3-5年的时间全部纳入财政预算,逐步解决以费养人的问题。对新建项目、“两提一扩”等涉企收费,可按实际投资额,由中心研究制定具体的收费办法,所有收费项目实行打包处理,真正让利于企。提供便民服务。所有部门建立领导正常值班制度。对供电、供水、广电、电信、城管、环卫、物业等事关群众日常生活的窗口单位建立24小时服务热线,方便群众办事。建议由县优化办牵头,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力争用3个月时间完成,并向社会公示。
2、加大组织力度,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政府办、发改委、经贸委、法制办、民政局、人事局、工商局、人行等部门和单位为主要成员的诚信射阳建设领导小组,并在县经贸委设立办公室,制定诚信射阳实施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协调解决诚信射阳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出台全县诚信管理办法,建立联合诚信制度、信用信息数据库、数据交换中心和统一征信网络平台,逐步建立面向社会的信用咨询服务体系。建立奖惩制度。规范清理各项优惠政策,对保留下来的优惠政策,编印成册,让职能部门和企业对号入座。对企业应该享受的优惠政策必须无条件坚决兑现,取信于商。积极运用激励和惩罚手段,对企业、个人信用行为进行引导和规范。金融、税务、工商、质监等部门根据企业信用等级予以授信,对授信企业原则上实行“信用等级通行证”制,在信贷、信用担保、工商注册、年检、税务等方面,对信用优良的企业给予优先、便利或一定形式的奖励。加大对企业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制假售假、有意不履行合同、恶意逃废债务、财务报表不真实、偷税漏税等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对于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要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面向社会公告,并通过行政、法律等手段进行惩罚。强化舆论宣传。各相关部门应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信用建设重要意义,开辟信用宣传专栏和新闻窗口,广泛报道诚实守信的先进典型,剖析失信现象,揭示失信原因及危害,提高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信用意识,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诚信射阳”的建设,努力营造建设“诚信射阳”的浓厚氛围。
3、加大监督力度,营造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环境改善重在规范,应进一步加大效能监督力度,切实规范政府行为、企业行为,做到政府依法行政,部门依法办事,企业依法经营,社会管理规范。充分发挥机关效能投诉中心的作用,从严从快查处涉企、影响软环境建设的人和事。支持企业拒交规定外的收费,拒绝未经政府批准的检查、评比、赞助、集资等。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法行为。凡是对企业经营者敲诈勒索、坑蒙拐骗,以及聚众闹事、偷盗破坏、围堵阻挠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当事人均应给予严厉打击,并予以曝光。实行警企联系制度,及时排查企业治安隐患,依法保护重点规模企业。严格依法办事,严肃司法公正,强化执法监督。对涉企执法行为,公开执法过程,接受法律、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为企业和投资者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项目立县的舆论环境。“无农不稳、无工不富、无商不活”。一方面,始终把招商引资、项目推进作为宣传的主旋律,制订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集中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等一切可以利用的阵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使“项目立县”发展战略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全民创业、少争论多干事的浓厚氛围。另一方面,制订一系列激励机制,对企业主切实做到政策上给优惠、经济上给实惠、政治上给地位、办事上给优先,营造重商、亲商、扶商的良好发展环境,不断壮大县域经济实力,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财政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