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日下午,全县党代表监督工作座谈会在县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超,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舜太运出席会议并分别讲话。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刘向阳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会上,与会人员就我县党代表监督工作建言献策。
徐超在总结讲话时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展党代表监督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在于党代会闭会期间正常发挥党代表的监督作用;在于进一步密切基层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树立基层党组织的威信,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党委、政府工作,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徐超强调,在监督人员的组成和要求上,要根据试点镇党代表的组成情况,根据各镇工作的特点,不断地充实和调整,选出不同层面的具有代表性的党代表;代表要敢说、会说,具有责任心和事业心。在监督工作的形式和实效上,要在目前面对面质询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其它有效的监督形式,把集中质询和分散质询相结合,集体询问和个别询问相结合,共性问题的提出和个性问题的提出相结合。同时,好的形式要服从实效,以好的形式更好地体现质询的实效。在监督工作的范围和重点上,要靠实、务真,各镇的监督工作涉及地方经济的发展,涉及和谐社会的构建,涉及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保护,涉及党风、政风、民风等方面。在监督工作的程序和过程上,要从业务层面上进一步细化。集中监督的程序和过程已经比较完善,党代表质询活动以前由镇党委书记主持,今后也可以由镇党委副书记或镇纪委书记主持;要注意完善分散质询的过程,及时地解决党代表发现的问题,做到一切让代表满意。在监督工作的拓展和延伸上,要注重前延后伸。监督工作的拓展,要探索资源的整合,把党代表监督和人大代表监督结合起来,把人民的意见体现到党代表监督工作中。要在立足执行权监督的基础上,前延后伸到事前决策权的监督和事后处置权的监督。在建立健全监督工作规章制度时,要做到具有可操作性。要不断总结经验,形成规章制度,使党代表监督工作有制度的约束和规章的规范,以制度和规范保证监督的效果。在监督结果的反馈和运用上,要建立信息反馈联络制度,让意见提出人及时得知监督工作的结果。在监督工作的组织和保障上,要加强力量,提供必要的保障。要成立专门组织,具体负责党代表监督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与考核;要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切实保障代表们提出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在监督工作的创新和升华上,要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不断完善,达到提炼和升华的目的,推动党代表监督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舜太运要求,党代表监督工作,要着力向两头延伸,形成完整的监督链;要发挥牵头示范作用,形成引导力;要不断完善制度,形成硬程序。(侯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