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好重点河流、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的环境污染治理。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重点抓好污染企业的监督管理,解决污染环境的突出问题。
二是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三废”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公害化处理水平,确保流域的水质安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进创建绿色村庄、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等建设,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相互促进。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强化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环境管理,实施环保准入制度,严格把好项目审批关。开展整治违法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解决环境热点、焦点问题。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严查环境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四是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环境保护水平。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污染物排放和建设项目“三同时”限期治理及区域、流域的现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完善公众环境投诉制度,建立环境安全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对突发性环境灾害的监控水平和处置能力。(徐根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