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转变执法观念,提升服务质量。牢固树立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的理念,增强服务发展经济的大局意识,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
二是提前介入主动服务,认真履行环境监督的职责。在履行职责中促进发展,采取有力措施,对建设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快办、办好,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服务;
三是深化政务公开,抓好“一站式”服务窗口建设。完善内部运作机制,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局长回访制”,公示办事程序和审批、审核、核准、备案所需材料,为企业提供更为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环保服务;
四是多办实事服务群众,加大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和 “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医院”创建工作,力争达到国家园林城市规定标准。(徐根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