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局采取“新招”规范机关资金审批程序,完善资金使用约束机制,加强对资金监督管理,促进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一是调整领导分工。明确一名副局长主抓财务工作,“一把手”局长不再分管财务工作。
二是制定新的审批流程。实行审、核、批分离,每笔经费必须经 “六道程序”签字审批后才能到财务部门付款。
三是大额支出集体研究。凡涉及到年度预决算、基本建设等大额支出,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
四是坚持财务公开。每月在财务公开专栏公布一次财务支出情况。
五是主要领导抓财务监督。单位负责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财务活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与检查,并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现象进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