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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县出台农村家庭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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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sheyang.gov.cn 2007-11-23 15:20:02 【字号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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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新近出台了《射阳县农村家庭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家庭或非经营赢利单位举办的各类聚餐活动,人数达每餐次30人次以上的,举办者应当向所在村(居)食品安全工作站报告,并填写《射阳县农村家庭聚餐信息登记表》,交给村备案,超出50人次的,由村(居)食品安全工作站上报镇(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镇卫生防疫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和指导。其中,申报的内容包括菜肴清单、原料来源、加工时间地点、就餐人数、举办人、承办厨师的基本情况及场地卫生条件等。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镇卫生防疫人员负责农村家庭聚餐的现场检查、指导、督促整改、事故信息上报等工作。规定还要求,凡从事农村家宴持办的流动厨师,由各镇(区)负责进行登记。卫生部门要按照食品从业人员的管理要求,督促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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