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了污染源普查领导机构,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工作班子,各司其职,通力协作,促进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明确责任,确保成效。明确职责分工,查清区域范围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各类单位的基本信息,保证普查对象不遗不漏;严把质量关,保证普查数据客观准确。对工作不扎实、措施不到位、进展缓慢的现象,及时督促其整改到位;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级干部、各类企业和广大群众对普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使他们主动支持配合,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氛围。(鞠瑞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