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把环境准入关。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对限制、淘汰类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坚决不批。
二是严把项目审批关。在新引进项目的环评、选址、环保治理措施等审批中,强化审批责任制,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审批。
三是严把项目“三同时”检查关。所有新开发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执行“三同时”制度。
四是严把项目验收关。未经环保验收的项目,不得投入运行。对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企业进行严厉查处。
五是严把污染物排放总量关。严格控制新建项目的污染物排放,将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清洁生产的思路贯穿于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路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