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召开了药源性兴奋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国家、省、市局有关药源性兴奋剂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
二是集中开展兴奋剂药物专项监督检查,对照兴奋剂药品目录,对全县零售药店落实国家兴奋剂管理的有关规定情况进行严格检查;
三是实行承诺制,该局与全县所有药品经营企业签订《承诺书》,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证药品质量;
四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在零售药店张贴反兴奋剂宣传画,宣传国家有关兴奋剂销售的有关规定,禁止零售药店销售蛋白同化制剂及肽类激素。(食品药品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