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审计局积极推行竞争和复审二项机制,强化工程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取得显著效果。
一是实行两权(项目管理权、项目审计权)分离的竞争机制。将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的审计管理权与审计权进行分离,改变过去由审计机关给参与审计的中介机构分配项目的做法,让参与审计的中介机构和审计机关工程审计科同样参与工程项目审计权的竞争,以预审核减率为标的,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审计权。
二是实行二轮复核的复审机制。在严格执行审计署“六号令”,对每个项目实行三级复核的基础上,定期对已完成的审计项目,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样,委托具有更高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第二轮复审。(杜龙华 周益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