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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监督所对游泳场所加强督查工作
www.sheyang.gov.cn  2008-8-5 10:50:41     【字号

  一是加强发证前审查。发证前审查游泳场所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各项设施、指标是否符合卫生学要求,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服务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等。

  二是加强日常水质监测。每周都对县内四个游泳场所进行一次水质监测。在水质监测过程中,将水质净化消毒工作作为监督管理重点,严格消毒产品索证管理,使用现场快速检测仪器,对水质的余氯、PH值、浊度等卫生指标进行现场检测,并将水质监测结果在县内媒体上进行公布。 

  三是加强监督指导。定期对游泳场所负责人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强化经营者是游泳场所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指导游泳场所传染病防治工作,督促建立传染病报告制度,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保证游泳场所卫生安全。同时联合县电视台《周末卫生》栏目对游泳场所卫生防病知识做专题报道。(姜家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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