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重大项目实行挂牌服务。做到局领导分工负责,专门班子全程跟进,筹措经费全力保障,编拟公示《重大建设项目挂牌服务进度表》督查推进,配套落实奖惩激励措施;
二是一般项目实行上门服务。上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上门审批环评文件,上门送达核准意见,上门协助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环保疑难问题;
三是敏感项目实行前置服务。主动向投资者宣传、解读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帮助他们掌握政策信息,调整投资方向,避免投资失误,化解投资风险。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所涉及的各种基础信息进行科学观测,认真比对,形成完备、详实、可靠的资料台帐,提出具有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在建已建项目实行跟踪服务。指导企业选择先进的治理设备,实行“试运行”制度。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建成投产项目,及时办理试生产手续;
五是所有项目实行优质服务。简化流程、审批手续,缩短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和登记表的预审时间,分别由国家规定的60天、30天和15天缩短为5天、3天和1天;对急办件,坚持特事特办,随到随办。同时压减收费。(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