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房屋转让协议
甲方:射阳县通洋镇文广中心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经国资管理部门批准,委托县信诚产权交易所于2008年9月16日,公开招标转让甲方原通洋文广中心办公楼及附属用房整体产权给乙方,现就关转让事项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招标转让的房屋土地位于射阳县通洋镇育才路8号,办公楼建于1992年,附属用房建于1987年,建筑面积为528.99㎡,土地使用性质为住宅用地,占地面积为869.8㎡,土地使用证、房产证齐全。
二、成交价 万元人民币。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协议后7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成交款缴到公告上注明的银行帐号上。逾期作毁约论处,没收竞价保证金,本协议无效。
三、土地出让金甲方交纳,其余房屋产权、分摊土地面积过户税费由乙方交纳,房屋、土地产权过户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提供原始证件或有关材料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转让的土地房屋的基本状况乙方已熟知,成交后,乙方不得因其它问题向甲方提出任何异议。
2、土地、房屋面积以房地产部门实测为准。
3、产权交易的佣金由乙方交纳。
4、上述标的物,甲方在收到《产权交割通知书》后,负责移交。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国资办、交易所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见证方(盖章):
二○○八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