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秋镇人民政府决定对推广联合公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工程内容及合同段划分:本合同段包括自推广(千秋翻水站北桥)起至东军民大沟止,约长5.04km农村公路施工。
2.工期要求:2008年6月30日开工—11月30日竣工,工期150天。
3.质量目标:优良。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资质:投标人必须持有经过有权机关年审合格的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合格证书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2.项目主要人员:
A.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合法的技术职称证书和项目经理证书和身份证。
B.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
C.专职安全员: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相应的安全员证书。
三、有关事项:
1、请凭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以及二项中应持有的各种证件原件、复印件于2008年6月12日至2008年6月16日(节假日除外)到射阳县招投标中心报名,上午工作时间:8:30至11:00,下午工作时间14:30至17:30。招投标中心报名联系人:王苏玲,联系电话:0515--82396890。射阳县招投标中心地址: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报名费200元,综合服务费保证金:5150元。
2008年6月17日上午9:00在射阳县招投标中心资格审查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收取人民币800元一份,售后不退。
2、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亦不召开标前会议,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图纸有疑问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2天前以传真等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天前以传真等书面方式回复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4、投标、开标会于下列时间、地点进行。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6月23日上午10时
公开开标时间:2008年6月23日下午3时
投标、开标地点:射阳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射阳县招投标中心
5。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5000元/合同段的投标担保。
户 名:千秋镇农村公路办公室
开户行: 千秋信用社
帐 号: 01000410318
投标担保形式:银行汇票
招标人:千秋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千秋港
邮政编码:224352
电 话:82572497
传 真:82572391
联系人:范修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