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向阳在中共射阳县第十三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的报告

一、注重源头治理,惩防体系建设彰显新特色
  1、以打造“鹤乡清风”品牌为载体,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了以树立八种良好风气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评选了“十佳勤政廉政干部”,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县“清风艺术团”下农村、社区、企业巡回演出20多场次;利用“鹤乡清风苑”网站和《射阳纪监》内刊,及时传递党风廉政建设动态,宣传报道党风廉政建设成果;依托城镇、街道和居民小区,新建了县城解放西路、开发区射东村、盘湾镇廉政公益广告一条路,兴桥镇廉政文化长廊,合德镇虹亚廉政主题社区等一批廉政文化景观,进一步叫响“鹤乡清风”廉政文化品牌。
  2、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坚持县级领导班子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制网络。制定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勤廉公示制度》、《2007年射阳县科级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进一步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3、以推行党代表监督为重点,积极拓展监督渠道。紧紧抓住监督的重点对象、环节和部位,从规范权力运行入手,切实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积极开展创建勤廉示范村、勤廉党支部活动,强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行党代表监督,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挥党代表监督作用的意见》、《党代表询问和质询办法》等一批工作制度,组织党代表开展询问质询、调研、参与特定问题处理等50多场次,提出提案、意见和建议480多条,有力地提升了基层党组织决策民主化程度和科学化水平,增强了党员干部勤廉意识,维护了群众利益。
  二、坚持从严治党,案件查办工作取得新突破
  1、严肃查处大要案件。重点查处了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案件,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今年共立案查处各类案件126件,其中万元以上案件35件,科级干部案件11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00多万元。
  2、着力强化办案规范。严格履行办案工作程序,试行案件主办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立案预审和案件查办善后“三包”等制度, 制定出台了《关于执纪办案中党员权利保障的暂行规定》,推行党纪案件审理助辩制度,注意维护被调查人的申辩权、申诉权、人身权和财产权,不断探索执纪办案中维护党员权利的新举措,增强执纪办案的综合效果。
  3、积极化解信访问题。健全和完善信访接待日、领导干部下访、信访办理责任制等制度,通过吸收群众代表参与办理疑难复杂信访、领导包案和挂牌督办等,有效化解了一批重点信访问题。全年共受理各类纪检监察信访322件次,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6.2%。
  三、立足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实现新作为
  1、推行惠民监察,保证政策落实。县成立惠民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县直和镇区成立30个惠民政策监察点,在全县255个村(居)、社区建立1000户监察联系户,对教育收费、支农惠农、征地补偿等6大类30项惠民政策执行情况实行全方位、立体式监察;建立惠民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惠民监察督查考核及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6项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向群众退还违规收费32.8万元。
  2、实施纠风治乱,降解热点难点。进一步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对全县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普查,责成清退违规收费17.85万元。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在全县组织开展创建“无红包医院”和惠民医疗服务活动。切实控减农民负担,严肃查处增加农民负担的行为,清退违规收费20多万元。
  3、强化执法监察,规范市场秩序。今年3月份,省纪委、省交通厅在我县召开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纪检监察巡查现场会,推介我县做法。构建房地产开发监管体系,出台了《房地产开发监管办法》和《射阳县房地产开发纪检监察巡查工作意见》,先后查处了世纪花苑、银都花园、富佳丽家具厂等违规开发案件,责令停建二幢超容积率的商品房,追缴土地出让金40万元。加强招投标工作监督,今年进入招投标中心的项目158个,总金额5.23亿元,节约资金7433.69万元;出让土地59宗,增值8200万元。严格实施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对2006年度9件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的12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四、围绕发展主题,优化环境工作凸显新成效
  1、开展专项行动,实施重点整治。召开全县优化发展环境万人大会,通报2006年社会评议机关情况,对2007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在全县上下营造了“敢为创新担风险,勇为发展尽责任,甘为基层作贡献”的浓厚氛围。围绕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热点、难点问题,先后开展涉企收费、企业周边环境、涉企重大行政处罚等专项治理。9月份,召开全县影响经济发展环境典型案例通报会,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及时对12名责任人进行了处理,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
  2、完善工作机制,夯实保障基础。完善投诉办理机制,实行“县长热线”、“优化环境投诉热线”、“政风热线”三线联动,建立投诉、查处、反馈三合一的快查快结机制。截至目前,共受理优化环境方面投诉136件,下发整改通知书28份,实施责任追究27人,其中党政纪处分8人,追究刑事责任5人。完善考核机制,制定出台了《县级机关和公共服务部门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考核意见》、《关于违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责任追究办法》及《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六项制度”和“五个不准”的规定》等。完善督查评议机制,组织明查暗访526次,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286人次,发放评议调查问卷18000份,征得意见和建议89条。
  3、搭建服务平台,延伸服务网络。协助组建了县行政服务中心,将原在26个部门审批的349项审批事项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全年共受理审批事项143302件,办结142692件,办结率达99.6%。制定出台了《关于构建三级便民服务网络的实施意见》和《射阳县便民服务中心(点)考核办法》,全力构建县、镇、村三级联动的便民服务新平台。
  五、推进作风建设,纪检队伍形象得到新提升
  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为主题,以“卫士塑造行动”为载体,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在认真抓好学习、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剖析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突出抓好蹲点为民解难、调研成果研讨、提案征集和创新成果展示等活动,共帮助群众排忧解难98个,形成调研报告45篇,征集创新提案125份,展示创新成果57个,以“卫士塑造行动”的实际成效,树立纪检监察干部情系百姓的亲民形象、依法执纪的公正形象、与时俱进的创新形象、严谨高效的务实形象,进一步增强了全县纪检监察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2008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县委提出的“创新创优创特色、争先争位争一流”的要求,始终坚持“思路超先、工作领先、队伍保先”,紧紧围绕“创一流环境,扬一片清风,惠一方百姓”的目标,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上取得突破,在监督领导干部行使权力上取得突破,在提高制度执行力上取得突破,在部门和行业风气根本好转上取得突破,为“奋战四年达小康,全面建设新射阳”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一、以作风建设为统领,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努力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以作风建设为主线,在广大党员中开展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把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重点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散、慢、玩、贪等现象,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参与赌博、公款吃喝、公车私驾等行为,不断促进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努力以作风的大转变,带动精神的大振奋、服务的大规范、效能的大提升、经济的大发展。
  二、以效能提升为核心,完善涉企服务规范,全力打造苏北一流投资环境地区
  拓展窗口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大窗口服务容量,做到项目应进则进;进一步规范具体行政行为,做到程序能少则少,时间能短则短。继续加大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力度,不断提高各项便民服务水平。拓展投诉督查平台。增强优化办服务企业的主动性,变坐等投诉为“出门”主动询诉,变单一自诉为“进门”积极帮诉,坚决纠正推诿扯皮、私设“关卡”、行政不作为等行为,严肃查处并通报影响投资环境的人和事。
  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进一步降低招商引资政策“门槛”,通过实施零收费、下限收费、减半收费、只收上缴部分费用等,努力使射阳成为全市收费最低的县份。营造和谐的人文环境。继续推行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组建“客商之家”,开展客商联谊活动,评树优质服务形象大使。营造严格的责任环境。强化行政机关发展责任,建立严格的包保责任制,在全县上下掀起“优化环境聚焦发展责任追究风暴”。
  实施一次性查实待岗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大力实施“中层畅通工程”,突出整治“中层梗阻”现象,绝不以任何理由放宽处理或以经济处罚代替待岗。实施绿卡服务制。建立绿色通道,对重大投资项目、纳税大户的法人代表和急需引进的各类专业人员及创业者,实行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绿卡服务制”。实施全程代理制。对列入县重点工程项目、实际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县内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由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牵头协调;需报上级审批的,由对口部门派专人全程代理服务,直至开工投产为止。实施契约化服务制。明确服务主体,细化服务事项,满足企业差别化、个性化的需求,对重大项目实行一个项目签订一份服务协议的全过程契约化服务。
  三、以保驾护航为宗旨,发挥查案治本功能,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按照“突出重点、强化协调、注重规范、放大效应”的总体思路,突出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特别是查办违反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案件。突出查办工程建设中搞虚假招投标、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谋利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隐匿、侵占、转移国有集体资产的案件。突出查办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案件,基层党员干部以权谋私的案件。
  四、以促进和谐为目标,推进纠风治乱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进一步巩固惠民监察成果,加大惠民监察力度,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继续强化对教育收费的监督检查,切实防止教育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着力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控制“大处方”、“高价药”、“滥检查”的制度规定,不断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继续严格控减农民负担,切实防止规定之外的摊派和收费,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
  五、以科学规范为追求,深化机制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继续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规范财政转移支付,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合理、安全。
  建立健全制度执行力考核评价体系,出台提高制度执行力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严格对制度执行力建设的考核。
  六、以公开透明为手段,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有效构建对权力运行的约束机制
  出台《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公布行政单位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图。建立决策评估监督体系,积极开展对决策权的监督,严格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继续强化对组织人事、财物管理、资金审批等重点部门和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关键岗位的监督,开展对重点工程项目的巡视。切实加强对招商引资资金使用的监督,严防招商引资资金使用过程中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
  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深化党代表监督工作实践,不断拓展党代表监督的对象、范围和途径;进一步完善党代表监督工作的制度规定,更加注重理论创新,努力把实践上升为经验,把经验上升为理论,使我县的党代表监督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坚持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
  切实加强纪检机关自身建设。继续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继续发挥常委会一班人的模范示范作用,以常委会建设带动整个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自觉接受党代表的监督,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使全县纪检干部以过硬的素质、优良的作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