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对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2002年以来,我县对行政许可和执法行为进行了系列的综合治理,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和执法水平得到了改进和提高。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需要解决,以达到优化发展环境的效果。
一、目前我县行政行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县纪委、监察局近三年来查处的失渎职案件数量看,2005年、2006年、2007年分别为29件、38件、54件,呈逐年增长态势;2006年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分别比上年增加25%、50%,增幅为历年之最。我县行政行为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时有发生。少数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视不够、过问不多,依法决策、民主科学决策的意识不强,违法决策或决策不民主;该处罚的不处罚,该依法管理的没能管理到位,该开展的行政执法工作没有开展;甚至以罚代法,实施行政处罚后默认违法行为继续发生。有的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不强,作风不严谨,给工作带来被动。如某镇村民刘某诉县政府房屋登记管理案,该案因镇政府在换发房产证时,对相关材料审查不严,在事实不清、证据不全的情况下办理新证,引发了行政诉讼。
2、行政审批和收费问题反映依然强烈。有些部门服务效率较低,死抱条条框框,审批手续繁琐;不能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及相关事项,使得审批手续不跑三趟五趟难以办成,有的甚至久拖不办。在收费问题上,以行政权力为后盾,以行业协会(事务所、中心)为收费主体,形成了政企不分、名目繁多的乱收费。如某部门要求在办理该部门的证件时,必须要有指定中介机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独家垄断,收费较高,企业反映强烈。
3、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和自由裁量权过于随意。有部分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行为时,不履行法律程序,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影响政府的形象和权威;作出处罚决定前,不履行事先告知义务、不依法举行听证、不告知处罚依据。这些不规范的行为大多发生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地权、林权、房产权确认等热点问题上。同时,行政执法中随意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及幅度,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也时有发生。近两年来我县因执法程序不规范和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当败诉纠错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就有13件,有16名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
4、执行政策法规不到位的问题比较突出。部分镇和单位对高速公路、农村公路、粮食直补、救灾救济等专项资金不能专款专用,存在挪用、截留、挤占的现象。有的部门、镇、区服务中心财务管理较为混乱,坐收坐支和私设“小金库”现象严重,屡屡违纪违法。有的单位工程建设项目不报批、不报建、不招标,随意肢解工程规避招投标;在招投标后随意增加工作量,改变中标合同,不按合同规定拨付资金等。少数部门重审批、轻管理,出现工程建设单位随意改变土地用途、变更施工图纸、减少绿地率、增加容积率的问题。
上述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一些机关干部对依法行政工作认识不深,其行政行为往往受领导意图左右,受部门利益驱使,受人情关系牵制;少数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意识不强,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二是行政执法水平不高。有些执法人员不重视更新法律知识,在实施执法行为时,或适用法规错误、或尺度把握不准、或证据存在瑕疵,导致行政败诉。三是行政监督机制不全。目前一些行政机关的监督机制欠健全,制度过于原则,重外轻内。有的只规定了不准怎么办,而对违反了怎么办,缺少相应的追究办法,使责任落实不到位。四是行政执法过程不廉。少数单位和人员缺乏大局观念,只从部门利益、局部利益出发;有的不给好处不办事、人情不到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利乱作为,无利不作为,吃拿卡要,廉洁自律意识淡薄。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的对策建议
1、加强法制教育,着力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一方面,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坚持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民主行政,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都要想一想法律法规符合不符合,群众利益侵害没侵害,对法律负责,对群众负责。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执法人员的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做到“四不”,即不越位,决不要把那些不该管、管不了、实际上也管不好的事情揽在手里;不缺位,该管的事情就要把它管住、管好;不错位,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不扰民,该管的事情,只要能管住、管好,办事手续越简便、越透明越好。
2、加强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高度重视法律素质的培养,领导干部要坚持通过理论中心组、专题法制讲座、自学等多种方式学习法律知识,树立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监督用权的观念,尊重法律权威,带头依法行政,增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问题的本领。要重视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严格行政执法准入制度,通过法律培训和考试的人员才能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上岗执法。每年要选择1-3起行政复议、行政败诉的典型案件,进行案例教育,适时可组织人员到法院旁听,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同时,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大力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在全县广泛倡导学法辨是非、懂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3、加强制度建设,着力规范行政行为程序。一要健全行政决策程序。对重大决策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才能公布实施。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示制和重大决策听证制,凡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均应进行公示和听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要健全行政许可程序。按照许可法的精神实质,大力削减审批事项。对保留的项目,应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能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应全部进入,有关部门必须充分授权,真正发挥行政服务中心的功能。要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对没有收费依据和收费依据不合法的项目,应坚决取消;对属于自愿性质的收费,应主动说明情况,不得强制搭车收费。在执行收费标准时,要充分考虑企业和群众的承受能力,按政策下限、最低标准收费。对中介机构及其服务收费情况,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该脱钩的要脱钩,要引进竞争机制,实行公开透明低收费服务,不得指定中介机构。三要健全行政执法程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行政执法具体工作程序,并按照执法职责逐条列明需要办理的工作事项,制定针对性强的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稳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问题。要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细化和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结合实践中发生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情况,明确行政裁量权行使的具体标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防止行政裁量权的滥用。
4、加强考核追究,着力落实行政行为责任。要建立健全行政行为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对做好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尤其对行政复议诉讼工作,要亲自督办和指导,通过行政首长率先垂范,带动依法行政。要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考核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把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管理、是否依法办事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要严格落实行政行为问责追究制,对损害国家、法人和公民权益的决策行为,要追究决策者的责任;对具体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行为,尤其是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要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不仅要追究执法人员的责任,更要追究领导人的责任,严肃查处有法不依、为政不廉、执法不公、服务不优的案件,以严明的制度、严格的责任,规范行政行为,优化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