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五五”普法的总体规划和《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动普法工作贴近农村实际、贴近农民生活,县综治办、县普法办和县司法局决定,从2007年起,在全县农村广泛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农村”为主题,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的人才优势,大力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教育农村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增强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推进农村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建设“法治射阳”、“和谐射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宣传内容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加强《宪法》、《选举法》、《土地法》、《拆迁法》、《劳动法》、《合同法》、《物权法》、《环保法》、《婚姻法》、《义务教育法》、《计划生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法律援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三、时间安排
“送法进村入户”活动为期4年,从2007年4月开始实施,到2010年12月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是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4月——2007年6月),各地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召开动员会议,成立班子,落实经费,编写教材。全面建立起县直有关执法部门和县、镇两级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与镇区、行政村结对名册(含单位名称、责任人、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联系电话,结对的村名,农户的姓名,村和农户电话号码和村负责人姓名、职务等内容。
二是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7月——2009年12月),各地应根据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每年制定活动工作计划,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活动贯彻落实,县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并及时通报开展活动的情况。
三是考核验收阶段(2010年),各地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情况将作为“五五”普法的总体考核验收的重要内容之一,县普法办将认真组织检查评估,并总结表彰。
四、工作措施
各地要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活动,不断使“送法进村入户”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的培训。各地要通过举办法制培训等形式着力提高农村“两委”干部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县法宣办和司法局每年至少联合举办一次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各镇(区)也要培训各村(居)干部、普法骨干一次。
二是将法制赶大集活动向农村居住点延伸。县普法办和司法局每两个月组织一次律师、法律工作者深入到村、组,到农户居住集中区、农户家中发放法律宣传资料,进行法律咨询活动。
三是开展建立“十户学法中心户”活动。推广陈洋镇经验,以村干部、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党员、回乡知识青年为学法骨干,在全县农村普遍建立“十户学法中心户”,组织专业人员编写《农民实用法律知识读本》,力争全县20万农户,每户一本。同时各普法部门通过向农民赠送普法读物、普法挂图、充实基层图书阅览室,为农民增添法律知识的精神食粮。
四是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每年要向所结对行政村的农户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公布律师、讲师团成员、法律工作者的联系方式以及“五五”普法相关常识等。每名律师、法律工作者全年到结对的行政村工作不少于两次。
五是组织开展法制讲座或巡回报告。县普法办、司法局将定期组织普法讲师团深入农村开展法制讲座或巡回报告活动。每年举办法制讲座或法制巡回报告活动不少于2次,参加讲座的农户不少于5万户。
六是建立村级法律顾问机制。各镇区要积极鼓励有条件的村建立村级法律顾问室,聘请法律工作者或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法律顾问要充分发挥其在村务管理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帮助办理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为经济困难农户加强法律援助事务,对“两委”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担任法律顾问的法律工作者每年下乡服务农民的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是组织开展“法律进农户”主题活动。普法办、司法局每年在“12·4”宣传日期间,将联合宣传、文化等执法部门每年举行一次大型的法制宣传资料进农户、法制信息进农户、法制文艺进农户、法律服务进农户等专题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有效提高农民法律意识。
五、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直执法部门、各镇区普法部门要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制定切合实际的、科学的,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对农村开展“送法进村入户”这项活动。
二是建立责任机制。县直执法部门、各镇区普法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分工,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及时记载活动开展情况。责任到人,定点到村。
三是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农村远程教育网络等媒体,及时宣传“送法进村入户”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创造有利于“送法进村入户”活动不断深入开展的舆论氛围。
四是认真总结经验。要加强对“送法进村入户”活动工作指导、注意掌握动态情况,充分挖掘先进典型,及时总结经验,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保证“送法进村入户”活动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