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旭东强调
以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县”为载体 全面推进法治射阳建设
主抓七个方面工作 突出十项重点活动
2007年建设法治射阳工作以争创“法治江苏合格县”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的文件精神,以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公正司法为重点,全面构建教育、预防、监督、奖惩并重的执法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科学发展,筑牢构建和谐社会的法治基础,为确保完成“十一五”规划和全面小康的时序目标提供法治保障。主要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 进一步统一思想,不断提高对法治射阳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关键时期,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必须充分认识加强法治射阳建设在我县深入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认识加强法治射阳建设,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科学发展,推进“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我县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和落实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实践。要牢固树立提升经济水平,必须进一步提升法治水平;优化经济环境,必须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维护党和政府的权威,必须进一步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的意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加强法治射阳建设,加速依法治县进程。
二、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司法公正
继续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措施,紧紧抓住容易发生执法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岗位和环节,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化、案件流程管理、执法监督、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深化执法公开,把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收费标准、办事结果以及监督方式等依照法定程序及时予以公开,以公开促进公平公正,确保司法公正。年内,将开展以“规范执法十佳示范单位、十佳政法干部”为主要内容的“双十佳”评选宣传活动,以“规范执法行为”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活动和“最佳最差案卷”点评活动,专门组织对司法机关办案质量进行督查考评。
三、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凡应当向社会公开和人民群众申请公开的信息全部依法公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违反执法承诺和禁令的行为,严格追究责任。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向社会承诺、请人民监督,让人民放心”活动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促进全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的全面提高。
四、 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参与法治建设热情
紧扣法治建设进程,突出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流动人口等重点对象,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法制宣传教育进村入户行动”和送法进机关、进学校、进厂企、进农村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落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轮训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学法制度。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重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新农村建设,扎实加强农民普法教育。发挥大众传媒的特殊作用,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把农民学法纳入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给每个农户免费发放一册农民普法教育读本,以提高人民群众法律素质和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
五、 深化法治建设创建活动,提高全县法治建设整体水平
在全县范围深化开展法治建设合格镇区、单位、村居、社区等活动。结合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贯彻村委员会组织法,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加大依法治教力度,进一步夯实法治射阳建设基础。完善法治建设合格镇区(单位)考核评估办法,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由点及面,逐步提高全县法治化建设水平,使我县早日跨入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创建工作先进行列。
六、 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继续在相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和执法检查。教育部门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和职能部门督查制度,杜绝教育乱收费现象,并着力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提升整个教育系统法治化建设水平。与此同时,专项治理家教行业,规范家教行为。卫生部门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着力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基础上,开展“村医整治行动”,为农民优化医疗服务环境。环境保护部门,在严格环保执法的基础上,实行区域环保情况月报告制度,对区域内的空气质量、饮用水质和重点行业(企业)的污染排放达标情况,通过相关媒体和其他方式每月向社会公布一次,以增强环保透明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定期检查并公布食品与药品的安全状况,开展“射阳放心店”评选活动,促进食品与药品质量的不断提高。在此基础上,要适时公布整治结果,有效解决存在问题,并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七、 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证法治射阳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法治射阳建设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繁杂性。必须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才能保证稳步实施,扎实推进,取得实效。首先,要强化各级党政组织的工作责任。各级党政组织要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整体规划部署,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把法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列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地、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班子成员共同抓,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领导体系,保证法治建设健康稳步发展。其次,要加强各级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身建设。进一步完善依法治理组织机构建设,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切实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注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发现新典型,总结新经验。第三,要充分发挥各协调指导办公室的作用。要建立健全整体协调、分工合作、信息互通、共谋发展的专门工作机构与各协调指导机构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创建工作任务,加强综合协调,抓好分类指导,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做到有抓手、有措施,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