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依法治教水平 推进法治射阳建设
射阳县教育局
近年来,县教育局紧紧围绕“法治射阳”建设目标,加大依法治教推进力度,全面提升教育法治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2007年,教育系统将进一步创新思路、硬化措施,提高依法治教水平,以实际行动推进法治射阳建设。
一是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先导,全面提升法制育人质量。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实施依法治县方略、推进法治射阳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升公民法律素质的根本性途径,以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为平台,进一步拓宽法制宣传教育渠道,在坚持课堂教育、学校教育主阵地的同时,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两翼阵地”作用,努力形成学校教育为主体、家庭教育为基础、社会教育为依托的法制教育网络。进一步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模式,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制实践活动、主题教育活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参加培训,定期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
二是以争创示范单位为动力,不断提高依法治教水平。加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力度 ,把依法治教与依法行政相结合,切实转变对学校行政管理的方式、方法;把依法治教与加强行风建设相结合,及时发现和纠正学校、教师的违法违规行为;把依法治教与依法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相结合,建立健全教育申诉制度,依法规范与拓宽申诉渠道,及时办理教师和学生的申诉案件;把依法治教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相结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致力推进教育公平,为每一个孩子提供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
三是以文明校园创建为抓手,全力打造平安和谐教育。以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和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为目标,以解决校园内、外部不稳定因素、不安全隐患为重点,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全力打造平安和谐教育。进一步完善文明校园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制订防范措施,构建快速反应机制。强化学校平安创建和综治工作目标责任制,与各镇、校分别签订平安创建与综治工作责任书,年终考核实行综治工作“一票否决”。
以争创法治合格单位为载体项 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射阳县民政局
近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有效地推动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今年,是我局法治合格单位的争创之年,我局将切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争创法治合格单位为载体,突出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着手,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各项措施,确保务求实效,努力实现争创目标。
一、精心组织,筑牢争创法治合格单位的组织基础。把争创法治合格单位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民政工作的总体目标,落实局领导“一把手”负责制,明确班子成员专人分管,机关科室和单位按照整体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责任,建立例会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健全村级班子建设新机制,保障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监督权。健全民主选举制度,坚持民主推荐候选人,推行公开直接选举。建立选举观察员制度,加大监督力度,确保选举的公平、公正、公开,选准配强领导班子,确保我县第八届村委会选举工作圆满成功。建立健全民主评议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采取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对村组干部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增强村干部责任意识。加强村干部民主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民主法治意识,评议结果与村干部的使用、工资、奖金挂钩,切实增强依法管理村级事务的能力。
三、规范民主决策机制,保障村民依法行使决策权。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民主听证会等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围绕法治建设合格单位,深化议事决策事项。将涉及农村经济发展的思路、农村基础设施、村容面貌建设和兴办公益事业,由农民群众根据自己的需要作出判断和选择。
四、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村民依法行使参与权。结合新的形势,组织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等,明确规定村干部的职责、村民的权力和义务、村级各类组织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实现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树立健康文明的新风尚。坚持民主理财制度,规范集体财政物收审批手续,确保村组各项建设奖金全部到本村建设发展上面。
五、健全村务公开制度,保障村民依法行使知情权。实行全面、真实、彻底公开,将党和政府扶持“三农”的政策及新农村建设中的决策思想纳入公开内容。推行点题公开,将村民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及时纳入村务公开内容。本着实用、方便明晰、节俭、群众认可的原则,创新公开方式,灵活应用公开栏、会议、明白卡、媒体等各种形式,提高公开程度。村务公开后,注意及时收集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由村委会认真研究予以解释和答复,保证监督渠道畅通,使村务真正让群众能知晓全明白,从而更好地投身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