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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射阳建设简报第六期

推进依法治理 打造和谐价格环境
射阳县物价局

  2007年,射阳县物价局在法治射阳建设中,将以深化价格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不断提高价格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以价格执法为关键,不断净化全县价格和收费环境,努力为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宽松的价格和收费环境。

  一、加大普法力度,提高价格法治意识。利用农村赶大集机会,把价格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直接送到农村干部群众手中;利用重大节日和县委、县政府开展的重大活动,组织开展价格法制宣传活动和价格政策咨询活动;利用文明创建进社区之机,把价格法制宣传资料直接送给社区居民,为社区居民提供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服务。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执法水平。组织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和县政府组织的法制培训,抓好本局的价格法制培训工作。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法全年不少于6次,学时不少于20小时;全体工作人员坚持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学法日制度,全年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全体价格工作人员每年撰写学法心得体会或价格理论研讨文章不少于2篇。

  三、完善执法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完善价格行政审批程序,依法规范受理、登记、交办、办理、送达等各个环节;制定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性标准,建立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相关制度、程序和监督机制,编制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价格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过程中的主办责任制、错案追究制、办审分离制、集体会办制、重大行政处罚上报备案制等,坚决防止价格行政执法越位、缺位和错位的情况发生。

  四、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效能。依法对价格行政审批、行政管理、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实行全过程监督,确保行政执法依据、程序、时限、结果和公开等所有过程合法。强化价格行政案件卷宗的质量管理,力求案卷符合规范化要求。加强文件清理公布,对与法律法规或与经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内容,及时修订、撤销和废止。

  五、坚持政务公开,打造阳光价格。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办法》,及时将价格部门的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内容、执法程序、工作时限、违法责任等向社会公示;积极创造条件,将本局制定的价格和收费的管理文件、价格(收费)水平上网公布,同时规范公示的内容、方法、要求和实施步骤;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等政府定价品种,根据《江苏省价格听证目录》的规定,实行价格听证会制度,做到定价依据公开、定价过程公开、定价结果公开。

  六、严格绩效考核,保证奖惩兑现。建立健全切合本局职能特点,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内容科学的执法质量考核体系,使每一项执法行为和每一个执法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建立执法考评体系和执法人员执法业绩档案,严格执法考评,加大对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追究责任。同时完善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专项督查有机结合机制,保证权力的公开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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