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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射阳建设简报第十四期

编者按: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卫生的就医环境,射阳县卫生局根据县委办、政府办联合下发的射办发(20078号《关于转发〈2007年法治射阳建设主要活动〉的通知》要求,研究制定了《射阳县“健康权益维护行动”实施方案》。现在方案转发如下。

 

射阳县“健康权益维护行动”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射阳县健康权益维护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监督所,主要负责综合整治、案件查处、工作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交流等日常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下设3个工作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整顿规范与案件查处组和宣传教育组。

二、行动目标

通过这次专项行动,加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临床技术和大型医疗设备的准入;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整顿医疗市场秩序,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使全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着力在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求医环境上取得新进展,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一)加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临床技术和大型医疗设备的准入。

(二)积极开展“村医整治行动”,规范基层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疗执业行为。经过这次“行动”,村卫生室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持证率100%;法定传染病疫情的处理和上报符合法定的程序;严格疫苗的接种,净化疫苗流通环节,村医生不私自购买、使用疫苗;建立和完善消毒隔离制度,严格消毒操作规程;规范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改善农民的就医环境。

(三)加强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突出对农村及城郊结合部医疗服务市场、药店坐堂行医、性病诊疗市场、医疗美容市场及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四)依法查处医疗服务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违法违规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活动,震慑非法行医人员。

(六)积极探索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建立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三、工作任务

(一)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资格技术准入,规范医疗执业。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假医生、假专家;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将本单位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单位人员,打着医疗机构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进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二)大力开展“村医整治行动”。重点督查、整顿散摊卫生室、明合暗分卫生室及夹私经营和以家代室乡村医生的非法行医行为,突出加强对通洋、四明、陈洋等镇的整治,规范村医依法行医行为,促进一体化管理和社区卫生服务健康发展。

(三)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诊所”、药店、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机构,打击无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生,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四)严肃查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重点查处生活美容机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的行为,以及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

(五)严肃查处非法医疗广告、非法义诊活动。协助工商部门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广告证明》、违反医疗广告管理规定的医疗广告,查处未经备案审查,擅自开展义诊活动的行为,以及利用义诊活动推销药品、保健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

四、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是动员部署阶段(20073-4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相关单位要迅速进行动员部署,自上而下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各镇要对当地医疗市场的情况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对照本次“行动”的“行动目标及工作任务”的相关要求,将本地区的实施方案、调查摸底、自查自纠及“行动”联系人等情况在2007430日前书面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是组织实施阶段(20075月-200711月):按照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决查处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对医疗机构实行不良行为累计积分制度,与换证校验挂勾。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探索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1、开展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准入情况的专项检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治疗科目执业,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不得超范围执业,严禁科室承包和外租,清除违法医疗广告。

2、开展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卫技人员临床操作、消毒隔离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加强规范培训和技能训练,提升业务能力。

3、开展“村医整治行动”。重点检查村医守法行医情况,取缔村卫生室散摊、夹私、在家行医等行为。

这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074月):动员部署阶段。由“行动”办公室组织对全县的该项工作进行动员,各中心、镇卫生院、预防保健所要迅速成立“行动”工作领导组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地区专项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下达书面的整改的要求。

第二阶段(20075月-11月)组织实施阶段。县卫生局组织专门的执法队伍对全县各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点进行梳理式的检查,对在“行动”中发现不规范行医、不规范执业及在传染病防治、重点环节消毒、消毒隔离制度的建立和规范执行;医疗废弃物处理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在本次“行动”中,重点查处村卫生室私自设点、村医生无资格执业、私自在家行医、“带小伙”的违法行为。对私自购进和接种疫苗、接种疫苗规范及不按规定程序上报传染病疫情等情况进行查处。对未建立消毒隔离制度、未严格执行的村卫生室进行当场行政处罚;对在诊疗场所未规范着装等行为进行处理;对未配备焚烧炉、消毒桶等医疗废弃物处理设施、对医疗废弃物不进行规范消毒、处理及处理交接记录不完善的村卫生室进行行政处罚。

各中心、镇卫生院、预防保健所要按照“行动”方案的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协同县卫生监督部门开展好该项行动。

第三阶段(200712月)总结检查阶段。认真做好工作总结,于20071215日前完成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包括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存在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案件查办、责任追究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4、规范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工作。

120074月底前,重点开展对县城医疗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督查,基本完成县城厂校医务室、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规范执业工作。

220075月底前,重点开展对民营医院督查,基本完成民营医院的规范执业工作。

320077月底前,重点开展对各镇医疗单位、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督查,基本完成全县各医疗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规范执业工作。

5、查处药店坐堂行医。

120078月底前,完成县城药店坐堂行医的取缔工作。

2200710月底前,要对乡镇药店坐堂行医进行取缔。

6、取缔无证行医。

1200748月,第一轮集中打击无证行医,其中对县城的集中行动于5月底完成;对乡镇的集中行动于8月底完成。

2200789月,第二轮集中打击无证行医,对各地的非法行医取缔工作进行回查,县城及其他重点乡镇进行第二轮集中打击。

32006912月,对无证行医进行监控打击、重点突击,重点督查取缔措施执行情况,年底前非法行医的取缔率达90%以上。

7、 查处非法义诊、医疗广告、医学美容。整顿取缔工作结合到平时工作中,做到处理及时、彻底。

专项行动于2007915日前形成阶段性总结,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是总结检查阶段(200712月):自查和整改结束后,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到位,于20071215日前形成工作总结(包括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存在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案件查办、责任追究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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