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决定,在县委领导下,组织和指导依法治县工作。 二、研究依法治县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确定并组织实施依法治县工作的总体目标、长远规划以及年度计划。 四、督查依法治县工作的实施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推动依法治县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负责依法治县工作检查、考核、验收的组织领导工作。 六、指导各镇区、各部门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