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简报第四期
www.sheyang.gov.cn 2007-4-11 10:13:26 【字号

【创建要求】

县长顾强生强调——
动员全民参与  积极投身园林县城创建

群众性植绿护绿活动是创建园林县城的基础。居民参与园林县城创建要丰富内容、活化形式、挖掘潜力。为此,县长顾强生要求各创建单位动员居民广泛参与,积极投身园林县城创建工作。
认真组织义务植树活动。县绿化委员会要在县城合适地段建立义务植树基地,继续组织县直各部门和群团组织进行义务植树。合德镇、开发区要发动群众在后街巷、家前屋后栽花种草。对未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单位,由县绿委根据《江苏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的规定,统一收缴绿化费。
大力开展认建认养行动。认建认养绿化是各地创建园林城市的成功经验,是衡量全民绿化意识的重要标志。今年,计划安排一部分大树,进行一次性认建认养,其主体形式多样,可以是企业、班组、团体,也可以是领导干部、先进代表、普通群众;可以认建认养一棵、一组,也可以认养一路、一园。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优先认建认养自家门前大树。凡是认养绿化达到一定要求的,要发给荣誉证书,刻制醒目标牌,并在新闻媒体上广为宣传,造浓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创建的氛围。
坚决纠正侵占绿地行为。目前非法侵占绿地主要表面在违章建筑、乱倒垃圾、种植蔬菜三个方面。前两者在老小区、后街巷较为突出,县规划建设局、城管局必须组织力量进行综合整治,确保取得实效。私自种植蔬菜问题主要集中在单位庭院、后街巷以及开发区少数地区。各单位和居委会要督促群众在4月底前自行清理,到期仍未清理的,由相关主管部门和合德镇、开发区组织力量行动,必要时由新闻媒体进行集中曝光。同时要健全长效机制,落实措施,坚决改变少数居民乱种乱栽的陋习,着力纠正各种与绿地争空间的行为。
(创建办)     
【创建要闻】

我县扎实推进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督查工作

4月10日上午,县政府召开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督查工作推进会,督查组全体人员出席。
为加快国家园林县城创建进程,督促各责任部门、单位按时完成县政府下达的绿化任务,县政府从县直机关单位抽调人员,成立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督查组。督查组主要承担五个方面的任务:一是督查各部门、各单位绿化任务落实情况;二是督查县领导或创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园林绿化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三是督查与创建有关的环境整治、基础设施配套、园林绿化小品建设等;四是做好与综合协调、规划建设、技术指导、宣传发动、软件资料等各个组之间的沟通协调和衔接工作;五是对创建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会议要求,公共绿地、单位绿化、社区绿化等四个督查组要分别负责督查推进公共绿化、道路绿化、防护林带组建设管理情况,督查推进镇区和部门面上创建任务以及开发区各园林式单位、绿化达标单位绿化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督查合德镇和县直各园林式单位、绿化达标单位绿化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督查推进园林式居住区、绿化达标居住区以及后街巷、居民家前屋后绿化规划建设管理情况。每个督查组每次督查都要形成书面材料,详细说明质量、进度和存在问题,定期报指挥部汇总,便于及时通报交流;各督查组一定要按照既定的创建标准,认真督促创建单位按时实施到位,任何人不得乱开口子,降低创建标准,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董素印 李文华)


县经济开发区全面提升城市创建品位

今年,县经济开发区计划投入2000万元以上,重点实施单位绿化、庭院增绿、住宅区绿化、道路绿化、培植防护林等创建项目,全面提升城市创建品位。
一要强化领导,确保创建工作不打折扣。重点是稳定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对工作力量进一步予以加强,并进一步强化督查,将工作成效纳入年终三个文明考核体系,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推进。
二要科学规划,确保城市品位全同提升。该区把园林化建设作为文化理念加以培植,纳入常规工作加以有序推进。园区发展注入园林化内涵。在硬件环境建设上,除了功能达到配套外,突出美化、优化、亮化的达标,使园区不仅成为发展的高地,同时也成为人居的佳境。生态化建设宏观与微观并举。该区将更细致地、广泛地从全民参与着手,落脚一家一户、一企一厂,从大而小、具体而微地做好工作,使生态化、园林化的特色得到“面面俱到”的展现。
三要服从城市规划整体推进。根据县城总体规划和开发区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开发区生态建设要点,把一般性的植绿补绿工作同园林城市创建区别开来,严禁规划区内乱栽乱植,确保区域内生态化、特色化、一体化“三化”统一。与县城创建同频共振,良性互动。                              (董素印  李文华) 

【创建资料】

国家园林县城标准(之二)

▲注重县城风貌的保护,突出文化和民族特色,保护历史文化措施有力,文物古迹及其所处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户外广告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完善,效果明显。
▲道路绿化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100%和80%以上,县城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
▲至少有两座公园符合《公园设计规范》要求,面积在3公顷以上,公园绿地率70%以上,植物配置合理,富有特色,规划建设管理具有较高水平。
▲县城各单位重视庭院绿化美化,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各占60%以上,主干道沿街单位90%以上实施拆墙透绿。
▲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85%,尽责率在80%以上,组织开展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群众性绿化活动。                                                  (创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