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信息】
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绿化主要指标公布
截至4月底,据初步统计,县城新增绿地23.93公顷,其中单位绿地新增4.2公顷,居住区绿地新增4.8公顷,生产绿地新增3公顷,防护林绿地新增1公顷,道路绿地新增4.3公顷。绿化覆盖面积增加26.42公顷,绿化覆盖率增加2个百分点,绿地率增加1.8个百分点,人均公共绿地增加0.4平方米;截至目前,县城绿化覆盖面积达到564.82公顷,绿化覆盖率达到42.8%,绿地率达到40%,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1.23平方米,主要指标均已超过国家园林县城标准。(绿管所提供)
【创建新闻】
县职教中心超额完成创建任务
县职教中心认真贯彻县政府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校园绿化工作,超额完成了县下达的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绿化任务。在校园绿化工作中,职教中心坚持“高起点、多规格、多数量”的原则,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做到了三个“到位”:
一是认识到位。学校就创建工作专门召开了会办会议,认真传达了县政府争创国家园林县城的有关要求,充分理解了争创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了思想认识。
二是领导到位。学校成立了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绿化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校长亲任组长,直接主抓;后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学校还将校园绿化工作作为学校阶段工作的重要内容,在人力、物力、资金上予以大力支持,确保这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落实到位。学校先后投入资金10多万元,按任务要求栽种了草坪一处,栽种了香樟、雪松、女贞、广玉兰、栾树、合欢等花木10多种近100株,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县下达的绿化任务。学校还根据实际情况,先后投入资金5万元,在校东围河边上增栽了一排垂柳;将校门外北侧的臭水沟填平修造了漂亮的花池,进一步改善了校园绿化状况。(文华)
【创建短评】
巩固成果 人人有责
本月初以来,我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活动得到了全县广大干群的广泛关注和积极支持,创建的各项工作进展比较顺利。但参加国家园林县城评比,层次高、要求严、难度大,为了确保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一次性成功,必须高度重视园林县城创建成果的保护。
巩固好我县园林创建的成果,让爱绿护绿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笔者认为必须在以下三个方面多下功夫。首先要建立一个管护长效机制。县及相关部门要根据我县国家园林县城创建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县城绿化管护制度,各相关责任单位也要完善相应的管理措施,让爱绿护绿有据可依。其次要大力倡导绿化认养。绿化认建认养是各地园林城市创建的成功做法,我县要积极借鉴,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优先认养自家门前大树,引导个人捐款认养,大力褒扬并宣传认养先进典型,让绿化认养蔚然成风。再次要严厉打击破坏县城绿化行为。我县在去年获得省级园林城市称号实属不易,今年参加国家园林县城评比机会难得,对不珍惜爱护我县创建成果、肆意破坏县城绿化行为,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绿化管理相关条例,采取严厉措施,严惩损绿行为,让爱绿护绿成为每个市民的神圣职责和应尽义务。(创建办)
【创建知识】
城市绿化管理和保护条款
《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中对如何管理和保护城市绿化作如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在城市公共绿地及其外围二十米范围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必须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在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指定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公共绿地和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城市中的树木,不论其所有权归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确需砍伐、移植的,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城市各类新建管线应当避让现有树木,确实无法避让的,在设计中及施工前,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保护措施。(绿管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