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346090410C/2008-12465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局 发文日期 2008-8-8 0:00:00
文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盐城市射阳药品监督管理局2005年工作总结

2005年,我局在省、市药监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省、市药监工作和全县各项工作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确立人本、和谐、协调、健康新理念,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药监工作方针,努力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药品市场整治、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加强日常监管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基本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以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协调高效的行政运行机制

1、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我局是第一批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单位。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武装全体党员,使党员成为“三个代表”的坚定实践者,使党组织成为实践“三个代表”的坚强组织者,使领导班子在思想上、政治上、业务水平上有新突破,药品监管队伍素质全面提高。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局党组和县委关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意见的精神,把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我们围绕“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总体目标,紧密联系全局实际和党员队伍现状,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推进“两个率先”、加速后发快进为主线,认真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影响药品监管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实际问题的解决,引导全体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争做“率先发展的带头人,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执行人,廉洁奉公的清白人”。先进性教育基本达到了“六个更加”和“四个明显增强”的要求,局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明显提高,党员在药品监管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七一”前夕,局机关党支部被上级党委表彰为“五好基层党组织”,两名党员被表彰为“优秀党员”和“三创标兵”,从而为推进全县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开展好警示教育月活动。我局继续从机制、制度、源头上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上级有关要求,通过抓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机关作风建设,带动行风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的成效转化到“服务经济、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各项工作中。邀请了县检察院来局现场宣传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知识,教育全体药监人员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做到廉洁执法、依法行政,没有发生一起违法乱纪现象。同时把作风建设、行风建设的成果上升为本局机关的文化内涵,努力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三型机关。积极推行“五公开一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政务公开,即对外公开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收费标准,强化外部监督,继续打造“阳光药监”的诚信品牌,特别是对群众比较关心的假、劣药品的查办信息,药店申办条件、程序、收费、办理时限等等,及时通过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及时、如实地进行公开,使我局的各个工作环节,始终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在群众中和社会上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对内公开财务收支、中层干部提拔使用等重大事项,强化财务内审,内部监督到位,保证内部管理始终在健康的轨道上运行。8、9月份,我局认真开展了“警示教育月”活动,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纪律、学法律,运用发生在食品药品系统内的大要案件开展案例教育。通过这次警示教育,全体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明显提高。第四季度认真开展了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与企业共唱“廉政歌”的做法受到省、市局的领导赞赏。

3、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提升整体服务效能。我们认真落实省、市局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意见和县文明委《关于2005年全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意见》精神,紧紧围绕省局提出的“依法行政、清正廉洁、优质服务、人民满意”的文明行业创建标准,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按照“高标准要求,高起点规范,高效率运行,高质量监管,高水平创建”的创建要求,以行风建设为重点,狠抓文明创建“一日规范”的落实,还组织学习了县两办《关于实行文明办公五项规定的通知》等,整个创建工作载体丰富、有声有色。同时,还加强机关政务网站建设,开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文明创建专栏,精心塑造文明行业形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通过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有效地提高了机关全体人员的整体素质、机关内部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能力,促进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机关三个文明建设,较好地服务了地方医药经济建设。经过努力,获得了2004年度盐城市文明行业和2003-2004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二、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切入点,进一步整治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为切实解决群众反响强烈的假劣药品等问题,我局继续强化监督职能,加大稽查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我们先后针对假冒藏药、非法邮售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擅自添加药品活性成分、违法广告药品、无证经营药品、非法收购药品、无证经营医疗器械、医疗器械说明书不符合规定、中药材与中药饮片、农村卫生室、学校卫生室药品质量、无证经营角膜镜等开展了13项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劣药品和药品广告扩大疗效等违法行为,保证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为促进我县医药经济的良性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

2005年,全年共出动稽查执法人员1671人次,立案查处各类药事案件174件,案值45万元。其中立案查处假劣药品案件129件,占案件总数的74%;取缔无证经营户26家,立案查处无证经营药品和医疗器械案件22件,占案件总数的12%;其它类型案件23个;纠正其他违规行为46 起,群众举报、投诉35起全部得到及时查处。抽检药品134种次,查出不合格药品23种,不合格率17.2%。在对广告药品的整治行动中,对违法发布药品广告、扩大宣传疗效以及价格虚高的广告药品进行重点检查,发出药品核查函43份;在对特殊药品的监督检查中,共检查了29个医疗单位,限期整改的医疗机构1个;在医疗器械专项检查中,查处无证经营三类医疗器械18家,发现无注册证医疗器械12种;在零售药店药师在岗情况专项检查中,26家零售药店因质量负责人不在岗而受到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在稽查办案工作中,我们将“帮、促”作为稽查执法、服务基层的重要内容,寓“帮、促”于监管中,在对各类案件的查处过程中,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入手,最大限度地帮助行政相对人规范药事行为,坚持做到人性化、亲情化执法,严格执行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确保证据收集及时有效,案件定性准确无误,实施处罚合法恰当。在执法过程中对违规情节较轻的单位,以教育为主,发书面整改通知;对个别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规行为情节较重或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坚决依法予以处罚,决不姑息迁就,先后查处了“某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假药案”、“某医院从无证个人手中采购药品案”等一批比较典型的违法案件。

三、以推进实施GSP、GMP、GAP等为服务要领,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1、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加强药品综合监管工作。一是根据季节特点,制定不同时期的监管方案。明确了药品监管的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强化监管人员的工作责任,做到重点突出、分工细致、责任明确。二是针对药品生产企业,剧毒品、放射性物品、易燃易爆品多,极易引发中毒、腐蚀、爆炸等事故的特殊性,明确专人督促企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与全县27家镇级以上医疗机构签订《特殊药品管理责任书》。三是根据射阳医药行业的结构、种类和产品特点,制定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了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涉药突发事件做好了事先分析、安排和处置预案。四是适时开展各种专项检查活动,先后开展了农村药品市场和厂校、村卫生室用药安全专项检查、医疗器械专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GSP跟踪专项检查和毒、麻、精、放药品专项检查等。

2、落实项目推进工作,保持医药经济“增量发展”。我局作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目标承诺,积极落实项目推进工作,年内将完成招商引资1000万元。帮助投资商新开办医疗器械批发企业3家,指导帮助永大药业完成GMP认证,指导杨氏骨伤科医院完成传统中医临床制剂的许可证申报工作,受理申办零售药店96家(连锁44家),立项75家,已开办64家(县城6家,其中单体5家,村设20家),截止年底,全县共有一级以上医疗机构37家,村(厂、校)卫生室454家;药品生产企业4家(其中中药饮片生产企业2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3家、药包材生产企业3家;单体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4家;药品批发、零售企业224家(其中连锁店75家、批发企业4家、单体药店125家,药品零售企业中村级的有76家,村级药店占全县药店总数的三分之一,居盐城全市之首);洋马镇GAP申报认证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全县医药经济总量继续保持平稳、协调、健康地增长。

3、加强日常监督,促进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一是扎实有效地推进实施GSP,全县独立药店GSP认证任务全面完成。一方面帮助企业培训人员,进行现场指导,督促该项工作按章有序地实施;一方面依法行政,严格规范药品零售企业按GSP运行,严肃查处违反GSP管理规定的行为。先后回访检查药店80家(含连锁),发出整改书面通知8份,其间还邀请了市、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对部分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专项视察,增强了GSP等药品法规的实施效果。二是加强药品广告监控,共发现11起违规药品广告,全部及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三是采取强得力措施,加强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工作力度,ADR报告的数量和质量较去年同期都有较大幅度提升,药品零售企业ADR报告实现“零突破”。全县共有109家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呈报ADR电子报表344例,列全市首位。

4、继续推进医药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医药行业的诚信建设是被市局重视的一项工作,也是被列为我局文明创建活动向涉药单位延伸的一项重要工作。与县卫生局联合发文部署我县医疗机构“诚信药房”等创建工作,对各有关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指导,9月份还专门召开全县医疗机构创建“诚信药房”、“合格药房”工作推进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确保这一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富有成效。同时,全县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信用分级档案已全部建立,并实施同步管理。11月2日,射阳县益民药店连锁有限公司等10家药品经营企业向全县药品零售企业发出了《诚信经营倡议书》。

四、以机关职能定位调整为新起点,努力打开食品监管工作新局面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6月24日组建,新的机构、新的职能赋予我们更大的责任。通过努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果。

一是我县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健全,新的工作机制初步建立。我县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起步较早,食品药品监管理局于6月份正式挂牌后,全县成立了以县长为主任,机关单位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监管新机制逐步建立,工商、卫生、质监、农林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协调一致,初步形成了综合监管合力,建立了起新的信息共享和工作协作机制,各方面工作开局良好,2005年全县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二是夏季饮食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根据县政府部署,积极落实好夏季饮食安全、儿童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协调各食品安全成员单位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特别针对违规经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豆制品加工、经销假劣食品、私屠乱宰、蔬菜农药残留量高、路边烧烤大排挡卫生状况差等突出问题,采取得力措施加以整治,坚决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及其他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两节”期间食品市场监管成效显著。为确保“中秋”、“十一”两节期间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我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了月饼、保健食品、肉及肉制品、粮油、儿童食品、酒类等节日期间畅销的食品等专项检查行动,采取综合措施,监管食品市场。通过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建立节日期间应急处置机制等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全县广大群众中秋、国庆期间的食品安全。两节期间,成立了节日应急小组,全天候负责节日期间群众食品药品案件举报受理和食品案件的协调查处工作,严厉打击各种食品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先后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共检查涉药单位122家,餐饮单位125户次,保健品经营企业75家,农贸市场5家,大中型超市8家,纯净水生产企业11家,粮食加工企业29家,油品加工企业34家,月饼生产企业3家,酱醋生产企业7家,12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35家涉药单位受到罚款或警告处罚。

四是食品企业产品质量提高。我县庆缘康蜂产品厂和产的系列蜂产品通过FDA现场验收,为该产品进入美国市提供了准入条件。近期,该厂再准备接受欧盟动物残留组织验收。

2005年,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做得还不够。我们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与不足。一是从初步调研情况看,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市场问题仍然不少,群众的食品安全没有得到充分保障,监管手段不适应,监管效能比较低,监管难度比较大,监管资源难整合,监管的薄弱点和盲区还很多;二是虽然打假治劣的力度在不断加大,但假劣药品案件还时有发生,这说明监管机制还不够新,监管思路还不够开阔;三是药监队伍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药监部门的基础设施建设与人口大县、经济大县的食品药品监管需要还不适应。2006年是“十一五”第一年。我们将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规划,抓好落实,保障全县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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