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县经贸委[县乡镇企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08-30 16:36 来源: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射阳县经济贸易委员会(县乡镇企业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五年八月三十日 
  
  
                             关于印发《射阳县经济贸易委员会
                      (县乡镇企业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
                                     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射阳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射发[2005]8号)文件规定,保留县经济贸易委员会,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对外挂“县乡镇企业管理局”牌子。射阳县经济贸易委员会为县政府负责调节近期国民经济运行的综合经济部门.  
      一、划出的职能 
      将综合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能,交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将全县旅游业的发展规划、管理协调职能,交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新增的职能  
     负责全县散装水泥发展与管理的协调工作。 
      三、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县经济贸易委员会(县乡镇企业管理局)的主要职贵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的方针、政策,参与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对经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商贸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提出并组织实施工业、商贸综合性经济政策、意见;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负责县重点扶持的大企业、大集团的规划与培育工作;分析和发布相关经济信息。 
      (二)制定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意见;引导全县工商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方向、重点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联系和指导全县工商领域行业协会及有关社会中介组织. 
      (三〕研究和规划竞争性行业的投资布局;指导工商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的投资方向;负贵工商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管理;提出并组织实施鼓励工商企业技术改造政策;负责监督检查国家、省、市和县支持的重点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四)研究提出工商领域利用外资政策,指导工商企业利用外资;编制并组织实施商业利用外资试点规划;负责工业制成品进出口动态监测;负责大宗重要工业品进出口管理;指导工商企业自营进出口工作;引导外商投资企业开展产品配套协作;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工作。 
      (五)研究提出推进新型工业化实施意见;研究提出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产业技术进步、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政策;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促进产学研联合;推进重点技术创新和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项目的实施;负责归口科技专项经费和项目的管理;指导工商企业质量管理;组织企业实施名牌战略. 
      (六)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电力、煤炭等能源发展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电力、煤炭生产计划;负责电力、煤炭行业管理;培育和监管电力、煤炭市场;组织开展电力需求测管理;指导推动节约用电工作. 
      (七)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解决全县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政策;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牵头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负责节能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指导环保产业发展. 
      (八)研究提出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流通体制和流通企业改革;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规划、培育和管理商业网点和商品市场;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肉类、食糖等重要消费品的储备管理;负责散装水泥发展和管理的协调工作;负责综合交通的协调和组织推进全县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工作. 
      (九)负责指导、协调、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的发展与改革;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发展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发展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的地方性政策措施;制定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监测、分析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运行态势;指导、推进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指导、促进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推进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金融机构建立与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承担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发展墓金、担保墓金、再担保基金的建立和管理。 
      (十)对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协调企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指导企业加强管理;指导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和组织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导企业智力引进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县经济贸易委员会(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内设12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建立完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信访、保密、督办、政务信息、会议组织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与审核;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参与拟定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组织研究和提出经贸工作意见;负责经贸综合统计和国内外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整合委内各种信息资源;负责经贸信息的发布;负贵经贸系统信息网络建设;负贵委办公自动化、局域网建设和运行;负责经贸系统目标管理;负责委内调控手段的综合协调,制定实施规范各项鼓励、扶持政策操作流程的工作细则;负责机关资产、后勤、车辆调度、文印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委机关的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按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人事调配、考核、奖惩、工资福利的管理工作;承办有关工程系列、经济系列、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有关工作;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出国人员的政审工作;研究拟订经济管理千部和企业管理人员培训规划;组织实施企业经营者培训工作;负责企业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方面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企业人力资源开发;负责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规范和监管;指导企业智力引进工作;负责机关老干部后勤保障和其他相关寥务工作. 
      (三)行业发展与经济法规科 
      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和实施工商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结构调整意见;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方向、重点行业的政策措施;参与研究制定产业集群发展以及沿海经济带的政策措施;负责行业、产业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行业技术法规、行业标准和行业规章的宣传贯彻;依法负责工业行业有关产品准入的行业管理工作;对有关经贸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经贸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承担有关法律咨询和本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指导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新建及其改建、扩建的设立审查工作;依法负责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预审工作;负责开办农药生产企业资格的审核、报批;负责联系和指导工商领域行业协会和有关社会中介组织. 
      (四)经济运行与资源管理科 
      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和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市、县重点扶持的大企业、大集团的规划与培育;负责指导工业企业的扭亏增盈工作;负贵工业经济新增长点的培育监控;负责对控制总量、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与产品情况的综合分析及相关工作;负贵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的有关工作;牵头负贵紧急状态下的重要物资的调度和协调;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的行业管理;负贵军工、民爆等行业管理;承担国防科研生产的保障和协调;承担军转民和军品许可有关工作;督促检查国家下达的军品计划的实施;负贵编制和组织实施县直工业经济调控目标、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县直企业资产重组和上市工作;负责协调解决县直企业发展中的矛盾问题;负责县直工业企业申报各项优惠扶持政策的筛选、审核和汇总扎口。 
研究解决全县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制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政策和规划;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牵头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计划;研究提出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有关政策;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推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技术进步,组织实施示范工程;负责节能监督,拟订主要产品能耗和原材料消耗定额以及有关节能降耗、综合利用的标准、规范;组织指导环保产业发展;依法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参与监督工业企业排污费及有关墓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工业污染防治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重大项目审核. 
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电力等能源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并实施电力工业生产计划;负责实施电力行业管理;负责实施对全县电力电量平衡的管理;参与审查、申报电力基建投资计划和电力基建工程项目;培育和监管电力市场;参与电、热价格改革,协同县有关部门管理电、热价格和价格审批工作;指导推动农村电气化工作;依法监督发、供、用电安全,管理本县范围内的安全用电工作;依法管理全县供电营业区划分和电力业务许可工作;负责推动节约用电和电力需求测管工作;拟订并实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规划;负责《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管理;负责区域内电力工业数据统计工作;负责电力行政执法,负贵电力生产、建设的安全质量监察及环境影响评价预审工作;负责热电联产(技改)规划和项目审核以及热电企业(机组)的认定;衔接落实煤炭生产经营管理,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负责天然气工程的规划实施和开发利用的管理.联系、指导电力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五)工商业投资管理科 
      监测分析工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工商企业投资政策、意见;引导工商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投资方向和工商领域重大生产力布局;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工商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工商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审核、报批、核准、备案;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技术改造贴息资金的项目安排和管理;负责工商领域内、外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及配套减免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审查;负责技术改造内、外资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扣所得税的审查;负责国家、省、市、县工商领域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跟踪督查;负贵工商企业所需生产建设资金与金融机构的协调衔接,组织银企合作;参与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负贵拟上市企业融资项目审查,监督上市企业寡集资金投向;负责工商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审核;联系和指导有关投资类中介机构;负责管理、协调和监舍全县机电设备招投标工作;指导、管理与监替机电设备交易市场、招投标代理机构及招标实施中各方主体市场行为,否决违反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规定的定标结果;调解机电设备招标投标活动纠纷,对相关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六)科学技术科 
      研究提出推进新型工业化实施意见;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产业技术进步、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政策措施;负责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促进产、学、研联合工作;负责县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市、省、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审核;指导行业区域性技术开发墓地建设;参与推动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建设;负责推进重点技术创新工作和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项目的实施;参与认定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负责归口的科技专项经费安排和管理;指导企业技术市场建设和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负贵企业技术进步奖的评审工作;组织推进企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参与研究制定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工商企业质量管理;组织企业实施名牌战略. 
      (七)对外经济协调科(交通运输科) 
      研究提出工商领域利用外资政策,指导工商企业利用外资;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商业利用外资试点项目规划;负责工业制成品进出口动态监测;负责大宗重要工业品的进出口管理工作;指导生产企业的自营进出口工作;拟定鼓励企业扩大出口的有关政策措施;引导外商投资企业开展产品配套协作;引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和海外投资;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和管理省技术改造贴息资金扶持境外加工贸易项目;负贵招商引资工作,突出县直部门招商引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建议;参与和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案件的产业损害调查;评估实施有关贸易政策对我市产业的影响和效果,提出采取相应措施的建议;建立和完善县内产业损害预警机制;负责做好产业安全保护的宣传、咨询和培训工作;指导、协调企业和行业协会参与国外对国内产品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案件的应诉工作;参与开发区的宏观管理和指导;负责工商领域有关团组及人员出国(境)任务的预审工作。 
      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组织推进全县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制定并实施相关政策;监测分析交通运输生产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负责参与重点交通方面有关项目的论证审查和综合交通的管理;组织指导铁路监护道口改造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道路检查站、收费站、稽查站设置的审查、申报工作;负责综合协调集装箱运输和联运管理;承担外贸货运的协调工作;承担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企业管理科 
      对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负贵指导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指导企业管理和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拟定和实施企业管理现代化规划;负责县重点企业集团组建方案的申报及县重点企业集团组建的审核工作;参与协调企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参与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贵企业发起设立或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审核工作;分析、评价监管资产的运营状况;承担减轻企业负担相关工作。 
      (九)市场体系建设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提出健全、规范市场体系政策意见;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引导各种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措施;负责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负贵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散装水泥发展和管理的协调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报废汽车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市场运行调节科(县酒类管理办公室、县茧丝绸协调小组办公室、县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 
      监测、分析县内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县内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拟定现代流通服务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拟定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笨;拟定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商贸流通情况的综合;组织开拓城乡市场;负贵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等)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煤炭等能源发展规划;负责《煤炭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发放;负责煤炭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煤炭行业经济技术合作和交流;联系、指导煤炭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负责生猪屠宰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茧丝绸协调和酒类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餐饮业、住宿业、国内展览业的行业管理;负贵经贸综合监察中的相关市场执法工作;负贵联系指导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工作; 
      (十一)乡镇及中小企业发展服务科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促进、扶持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发展的地方性政策;组织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发展与改革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改革和制度创新;负责指导和推进建立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信用环境的政策措施;负责县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发展扶持资金的管理与监督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工作。 
      负责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经济信息统计、管理与发布;负责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综合分析;指导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的财务、会计、统计和内部审计工作;推进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产业、产品、布局结构调整和创业中的技术创新工作;负贵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和指导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劳动、卫生、环保和节能工作;负责上级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发展扶持资金的管理与监普工作;协助做好乡镇企业系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十二)财务审计科 
      负责机关行政经费的管理和各项经费指标的综合平衡;负责委内有关科室和下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经贾委系统会计核算站的工作;指导全县工商企业的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和参与县企业发展墓金、技术改造贷款、贴息资金及用于企业的其他扶持资金的有关管理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五、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核定县经济贸易委员会(县乡镇企业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64,行政附属编制4名. 
      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6名;中层干部职数为:正科长(主任)12名,副科长(副主任)2名. 
      纪检(监察)干部职数按照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六、其他事项 
      将“射阳县经济贸易委员会综合执法大队”更名为“射阳县经贸综合执法大队”,挂“封阳县肉品品质监奋中心”牌子。将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职能、3个全顿拨款事业编制及人员划出.县经贸缘合执法大队为收取规费的事业单位,相当于股级建制,核定编制12名,领导职数3名(1正2副),县经贸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责为:受经济贾易委员会委托,依法行使生猪定点屠宰、煤炭经营、节能监测、成品油、电力行政管理等行政执法职责,负贵肉品品质监普工作,规范相关领域内的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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