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村(居)民委员会,镇直、镇属各单位:
今年,县政府、县人武部下达我镇征兵任务为52人左右,送县体检任务为156人左右。为确保完成冬季征兵任务,根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射阳县人民政府征兵命令》的要求,特作如下通知:
一、征集对象
征集农村居民,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城镇居民,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要重视征集企事业单位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职工(含工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大学的在校生、高等学校接受的无学籍学生和在各类高考补习班的青年。正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学生,本人自愿也可应征。原就读学校可保留学籍,退伍后准予复学。
二、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今年年满18-20周岁,其中高中毕业生可放宽到2.1周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周岁;大学本科学历的放宽到23周岁。
三、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总政《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的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新修改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四、任务分配
为确保征兵任务的完成,同时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经研究决定,今年严格按照各单位的人口数确定兵员分配比例,根据2005年底人口统计年报和公安部门户籍年报,全镇总人口为16.4万人,全镇平均征集比例为万分之四点五左右,考虑到县城社区空挂户人口较多,而且包含部分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口,归属地管理、人口迁进、出量多等因素。因此,对朝阳、发宏两街道办事处的各社区适当降低征集比例,按万分之四的比例下达征集任务,其他单位均按万分之五下达征集任务。在此基础上,各社区、村(居)统一按出兵数的1:5的比例下达送镇目测初检人数,按l:3下达送县体检任务(各单位征兵任务数和送检任务数见附表二)。
五、时间步骤
从10月1日准备阶段起开始报名,开展病史调查和目测初检、初审工作,11月1日开始体检、政审,12月10日至12月31日运送新兵阶段,2007年1月1日至10日,总结征兵工作,完善入伍新兵后续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一)。
六、征集要求:
我镇今冬征兵工作任务重、难度大,时间紧,要求高,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征兵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1、要强化征集宣传发动工作。近年来,“当兵热”明显下降,拒绝和逃避服兵役的现象呈上升趋势,“征兵难”的矛盾愈来愈突出。针对这一情况,各单位要充分运用会议、广播标语、板报等各种阵地和工具,大张旗鼓地宣传《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法规、材料,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适龄青年认清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道理,认清依法服兵役是每个适龄公民的应尽义务,从而正确处理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关系,增强报名应征的热情和积极性。
2、要增强命令意识和任务观念。对于我镇的征兵任务,县政府已用命令形式下达。这不是一项变通的军事工作,也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而是一项强制性地、必须保质保量完成的政治任务。因此,各单位和各级领导一定要强化命令意识和任务观念,对镇政府分配的征集任务和送检任务,必须不打折扣、不讲条件,保证完成,如因工作不到位而完不成征集和送检任务的,将按责任制进行严格处罚,决不姑息迁就。
3、要认真排查摸底。各社区、村(居)对本单位的适龄青年要逐一统计核实,弄清底数和去向,凡在家的适龄青年,都要逐一登门做工作,动员他们报名应征,对外出务工经商的适龄青年,也要采取电话、书信联系等方法,通知他们尽快回来报名应征。特别是对各方面条件较好,但本人不愿意参军或家长不支持参军的,一定要反复做思想工作。凡拒绝和逃避服兵役的,一律按《兵役法》、《射阳县征兵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条款进行严肃处理。
4、要加强对征集工作的组织领导。征兵工作是一项社会工程,涉及到众多部门,联系到千家万户,这项工作法律性强,政策性强。因此,全镇各单位和各级领导一定要把征集工作摆上十分重视的位置来抓。一要成立班子落实专人负责。各社区、村(居)的支部书记为征兵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征兵的宣传发动,政治审查,病史调查,人员送检以及有关保障都要亲自过问,亲自抓落实。同时,要落实2-3人具体负责征兵,切实从组织领导上保证征兵工作顺利稳妥地开展。二要形成抓征兵工作的合力。镇、街道、社区、村(居)、公安、卫生、纪检、宣传、民政、文教等涉及到征兵工作的各个部门和单位都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同挑征兵工作的重担。征兵中哪个部门出现失误或问题,将按级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三要按时保质完成各种征集材料。对镇征兵办公室下发的各种征集材料,各单位,特别是具体负责征兵工作的人员必须按时、准确地调查、填写、上报,不允许延误。四要切实搞好各种保障,特别是经费保障,保证征兵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