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青少年中开展社会主义
荣辱观教育的通知
各团(总)支部、少先队:
为贯彻团中央《关于在青少年中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荣教育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学习、深入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把在全镇青少年中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镇团委决定在广大青少年中广泛开展以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确认识和理解“八荣八耻”荣辱观的内涵
各团(总)支部、少先队组织要组织青少年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集中开展讨论活动,帮助青少年理解掌握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时代背景、重要意义和丰富内涵,明确是非、善恶、美丑界限,增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性。
二、丰富活动形式,引导青少年在实践活动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各团(总)支部、少先队组织要围绕“八荣八耻”,结合当前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实际,深入开展“希望工程”、“手拉手”、“青年志愿者”、“民族精神代代传”、“18岁成人仪式”等符合青少年特点、有团队特色的活动,推动青少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使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在青少年中蔚然成风,成为广大青少年的道德追求和生活方式。
三、广大团队干部要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青少年做出表率
各团队干部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主动参与学习,按照“八荣八耻”的要求,认真思考,规范思想行为,加强道德修养,培养高尚情操。要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不断创造新的业绩,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多做贡献。
四、加强宣传力度,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广大青少年中深入人心
各团(总)支部、少先队组织要大力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丰富内涵,注重图文并茂的信息宣传方式,及时上报教育活动信息,大力宣传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先进典型,宣传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良好导向,营造浓厚氛围。
共青团四明镇委员会
二00六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