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社会事业办公室,各中小学:
经研究并报请县政府同意,现将《射阳县2007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射阳县2007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07年全县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以省、市、县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一系列文件为指针,坚持科学发展观,着眼构建和谐教育,按照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进一步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的要求,稳定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扩大职业学校招生规模,使普职招生之比更为合理协调,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确保全县高中阶段入学率达92%。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报名:
各学校须于4月22日前完成初中毕业生资格审查和“加分”证明审核工作,4月23日至4月28日由毕业生(含外县户口在我县就读的考生)所在学校集体至县招生办公室报名。报名时要按中教科审核的学籍数上报学生信息,同时上报“加分”的有关证明(证书),材料必须章印齐全(外县户籍的必须提供户籍证明)。本地户口在外地就读的“零报生”须持户籍证明和原就读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的学籍证明,往届生须持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的报考证明及有关证件。凡报考普通高中和各类职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应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填报志愿表。如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确有困难的,可在现就读学校报名并参加考试。
今年中考仍然按普职两大类进行报名,县教育局按一定比例下达普职两类计划,保证普、职招生计划的完成。
(二)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必须按照县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全口径计划进行招生,一次性录取结束。职业高中要充分挖掘潜力,多渠道整合教育资源,确保普职招生之比不低于于去年指标,保证县教育局下达给各学校的中职招生计划任务的完成。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1、江苏省盐城中学在射阳计划招收45人,其中统招生31人,择校生14人。
2、江苏省射阳中学计划招收1296人,其中统招生907人,择校生389人。
3、射阳县陈洋中学计划招收1080人,其中统招生756人,择校生324人。
4、射阳县盘湾中学计划招收1080人,其中统招生756人,择校生324人。
5、射阳县第二中学计划招收1080人。
6、射阳县明达中学计划招收540人,其中统招生432人,择校生108人。
2007年计划在射阳县明达中学举办体育与艺术的特长班,其中体育一个班、美术两个班、音乐一个班。
7、射阳县临海中学计划招收540人,其中统招生432人,择校生108人。
8、射阳县新洋农场中学计划招收432人,其中统招生346人,择校生86人。
县内中职招生计划:
县职业高级中学集团计划招收1500人。
县职业教育中心校集团计划招收1700人。
射阳电大、进修学校集团计划招收700人。
师范、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综合高中、电视中专、技工学校等招生计划另行下达。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继续落实热点高中指标分配的政策,使分配指标至少达35%以上,逐步达到50%”的精神,为了进一步推进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扶持招生生源相对不足的有关初中,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江苏省射阳中学拿出统招生计划的35% 作为定向指标(317个定向指标)分配到全县各有关初中。有定向指标生的学校,根据所分配指标在统招生录取线下降20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仍不能完成,则将指标调剂到面上统一使用,确定调剂线录取。 “零报生”不使用定向指标计划。定向指标生的收费按统招生标准执行。
根据省、市关于做好200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实施职教扶贫助学工程的精神,为保证2007年全县中职招生计划,必须努力扩大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充分发挥县内骨干职业学校的办学优势和辐射作用,采取联合、连锁和集团化等办学模式,实现优势互补,以强带弱。
(三)志愿填报:
报考志愿分两类:第一类为普教师范类志愿:星级高中、高等师范学校、普通高中;第二类为职教类志愿:五年制高职(大专)、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电视中专、技工学校。普教师范类、职教类志愿填报时间统一安排在5月23日至28日进行。为有利于学生填报志愿,有利于招生工作的开展,学生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将同一学校统招生、择校生作为两个档次志愿填报。所有考生两类志愿一律不得兼报。考生必须根据自己意愿亲自填写《普通高中招生志愿表》、《职业院校招生志愿表》。各初中学校要指导考生按规定认真填报志愿,正确引导、合理分流、确保考生志愿科学、有效。
今年陈洋中学、盘湾中学、第二中学三所三星级高中仍然实行划片招生。陈洋中学施教区范围是:临海、通洋、四明、阜余、海河、陈洋、新坍、千秋(含施教区内的县直初中、民办学校);盘湾中学施教区范围是:兴桥、洋马、黄尖、盐东、特佣、盘湾、长荡(含施教区内的县直初中、民办学校);第二中学施教区范围是:合德、海通、耦耕、黄沙港(含驻城县直初中、民办初中)。三所三星级高中不得跨区域录取学生。为缓解县城高中招生的压力,有利于普通高中的均衡发展,凡是在县城公办及民办初中就读的非城区户籍的考生可以填报家庭(或户籍)所在地区域的三星级高中。
鼓励学生报考师范学校。对成绩优秀、家庭贫困报考盐城高等师范学校和阜宁高等师范学校的学生,一经录取,学校将视其学业成绩和在校表现,提高奖学金和学杂费减免幅度,并继续对毕业生确定一定的比例或按学业成绩排序,择优推荐双选就业。
(四)考试日程、时间、科目、分值和考场设置:
1、学业成绩考试。今年全市高中阶段招生实行毕业考试、升学考试合一,统称为学业成绩考试。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制卷,县教育局组织考试。考试日程、时间、科目及分值如下:
6月16日上午 8:30-11:00 语文(150分)
下午 2:30-4:10 物理(100分)
6月17日上午 8:30-10:30 数学(150分)
下午 2:00-3:10 化学(70分)
3:50-5:50 综合(开卷)( 150分)
6月18日上午 8:30-10:30 英语(150分,其中口语等级测试占10分, 卷面成绩140分)。
考生成绩由市教育局统一发布。
往届生、“零报生”必须参加体育和英语口语测试。
2、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认定。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教育厅《关于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继续进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根据学生自评、学生测评、班主任评价、任课老师测评、综合素质成长记录,将学生综合素质确定A、B、C、D四个等级。综合素质为A等级的在学业成绩同等时录取优先。
3、体育等特长生考核及录取。体育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等,分别以10、8、5分计入中考总分参加录取。具体测试工作按《盐城市2007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方案》执行。具有体育、艺术等特长的学生,根据招生学校举办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教育的实际需要,由学生自愿到有关学校报名并按时接受测试,由学校考核后提出录取名单(不超过本校统招生计划5%),上报市教育局中教处公示后审批正式录取。
明达中学特长班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录取,在中考成绩揭晓后对有志愿的考生进行面试后,在不低于明达中学统招生分数线30分之内进行录取。
4、考场的设置:
普教师范类的考场设在县城中学,职教类的考场设在县城和县直高中。
(五)执行所有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制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工作的意见》(苏教基〔2005〕20号)精神,为有效控制辍学,全县所有初中毕业年级的学生都必须参加中考,凡不参加中考的均作为辍学,纳入当年辍学率计算之中。毕业考试成绩不合格的,由学校组织补考,补考后仍未达到学籍管理规定之标准的,不得发毕业证书,只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六)录取:
1、实行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公示制。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录取的学校统招生、择校生及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收费办法,在学生填报志愿前,由市教育局通过媒体统一向社会公示,为学生填报志愿提供依据,并接受社会、学生、家长的监督。
2、坚持统一招生,一次录取结束。为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坚决防止随意录取现象发生,确保招生秩序稳定,由教育局统一按考生志愿和分数录取,统一办理学籍入库手续,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普教类与职教类按批次同时录取。普通高中坚持“一校两序、分性分批、分数优先”的方式录取。“一校两序”就是同一学校统招生和择校生分开填报志愿和录取。“分性分批”就是区分学校性质是公办还是民办,按照批次招生。“分数优先”,即严格按高低分录取。公办学校择校生要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规定要求,控制最低录取分数线。同一学校择校生不得低于统招生录取的最低分数以下30分。普通高中的具体招生程序是:由县教育局招生、市教育局审批、入学籍库、通过盐城教育网和市主要媒体向社会公示。普通高中招生必须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按时段一次性录取结束,超过时间不再补录或调剂录取。职教类学校可继续采取集中统一录取与提前录取、自主招生与注册入学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招生录取方法。
各普通高中在录取过程中不得招收借读生。
3、录取批次及录取阶段。
填报普教师范类志愿的录取批次为:
第一批次:江苏省射阳中学统招生、择校生
第二批次:三星级高中统招生、三星级高中择校生、师范学校
第三批次:二星级高中和其他普通高中
填报职教类志愿的录取阶段为:
第一阶段:初中毕业生的五年制高职(大专)班
第二阶段:普通中专学校
第三阶段: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综合高中、电视中专、技工学校
凡被前一阶段学校录取的学生,其他学校不得重复录取,各学校必须凭考生档案进行录取,不得招收无档案学生,凡招收的无档案学生,一律不能取得学籍。
(七)编班:
普通高中高一新生按每班54人编班,学籍号统编定位工作与录取工作同时进行。
三、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
(一)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中,对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实行加分达线后参加录取:
1、革命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达线后参加录取。
2、驻盐部队军人子女及盐城籍在外地服役的军人子女报考三星级以上高中的加15分达线后参加录取。
3、父母被市及市级以上“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的考生,加10分达线后参加录取。
4、归侨、归侨及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加10分达线后参加录取。
5、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达线后参加录取。
上述加分对象如遇重复(包括定向分配到有关学校的指标生对象),不累计加分,就高不就低。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招生报名表》中填写加分理由并持有关证明材料,逾报名时间再提供材料者无效。父母被市及市级以上“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的考生须持表彰证明原件和户口簿,归侨、归侨和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须持有市级以上台侨办证明、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等证件材料,少数民族考生须持有市级以上民族宗教事务局证明及父(母)身份证件、材料,驻盐部队军人子女考生须持市双拥办有关证明,盐城籍在外地服役的军人子女,须持家长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军官证复印件、子女户口簿及相关证件至市双拥办出具证明。学校对加分对象必须在校内张榜公布,核准无误后将核实意见并附有关证件、材料报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二)往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学校。
(三)在转学、休学、复学等方面违反省、市学籍管理规定的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三星级以上高中,学校和个人不得提供假证明,经教育主管部门核查确认属弄虚作假者,取消学生录取资格,给予学校和责任人纪律处分。
(四)对身体残疾,不妨碍文化学习,生活能自理的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
四、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重视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各类招生信息的发布必须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凡须面向全县发布招生信息(宣传广告、招生简章等)的,必须经县教育局审批。任何招生学校不得发布虚假广告,不得攻击、贬低他人,不得未经许可擅自向学生(家长)散发招生学校印制的宣传资料。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客观、准确地向考生宣传招生政策、发布招生信息。所有职业学校凡与外地职业院校联合办班的,都应纳入教育部门的统一管理与审批,不得以虚假联合办学名义发布招生广告,不得将招生计划、办学责任转给其他组织和个人。外地来我县招生的学校须经县教育局同意后方可进行招生宣传,不准未经许可擅自在我县任何场所和媒体进行招生宣传。各级各类学校不得擅自接收外地招生人员或委托代理人进班级作招生宣传。
规范招生信息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毕业学生信息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机构按规定渠道采集,由专门人员负责掌握。所有学校必须严格管理毕业班学生的学生名册、考试成绩、获奖情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更不得“出卖”上述信息。
规范志愿填报工作。要保障学生对各类学校招生的知情权,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指导学生科学合理地填报志愿,不得封锁招生信息,不得误导学生及其家长,不得强拉生源、有偿招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初三学生参加复习和学业成绩考试,不得擅自向招生学校及其代理人介绍、组织生源,更不得以此谋取非法利益。
录取工作全部依据考生电子档案进行,各生源学校必须重视考生户籍、“加分”、志愿信息的填报工作,不得出现任何差错。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级各类学校必须严格按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得超计划录取、增加班额。对无计划或超计划招生的,教育局相关科室将不予办理招生审批手续和学籍注册手续,财务部门按学籍数安排公用经费补助。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执行情况作为年检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超计划招生的,提请物价部门复议培养费收取标准,同时依法予以纠正、查处。
规范考试组织工作。各学校要在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好招生考试。各考点校要严格按规定设置考点考场,健全机构,明确责任,细化管理,确保考试安全,维护公平公正,坚决杜绝考场舞弊现象。各生源学校负责对考生进行诚信教育,教育广大考生遵守考试纪律,充分准备,积极应考。同时必须组织专门力量做好送考工作,保证考生食、宿、行的绝对安全。
规范招生收费行为。各有关学校都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收取招生考试费用,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搭车收费。为学生代办的生活服务性收费,必须进行预算和公示。必须严格规范各种支出,不得将教师送考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补课费、资料费、活动费等不规范的支出费用纳入学生的生活服务费中支出。对收取的招生考试费用都必须建立备查帐,进行分项明细核算,实行多退少补。
强化学籍管理制度。凡违反招生政策或擅自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取得学籍。凡没有学籍的学生高中三年期间一律不得接受行政部门的任何表彰和奖励,一律不得参加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和联赛,一律不得发放高中毕业证书,一律不准以应届生资格参加高考报名,一律不得享有行政部门组织的出境、出国读书的便利。
对高中阶段招生中各类违规行为和违规现象,教育行政监察部门将及时查处,绝不姑息。
五、组织领导
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求高。为切实维护考生利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确保中考中招的顺利、平稳进行,县教育局成立2007年射阳县中考中招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等各项工作。
2007年中考中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进扬
副组长:葛新康 徐卫东 黄剑锋 曹茂生
成 员:周桂宏 王 虹 翟亚昌 吴 遂 陈玉中 张庭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徐卫东兼任,副主任由 王 虹 翟亚昌 吴 遂兼任。
各招生学校在校长负责下,建立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各星级高中及职业高中在招生工作中,应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切实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严禁违反政策和原则的现象发生。
本意见的解释权在县教育局。
二○○七年五月
附表一:
学校录取批次和志愿代码
普教类录取志愿代码:
第一批次及志愿识别码:
江苏省射阳中学统招生70541
江苏省射阳中学择校生70549
第二批次及志愿识别码:
射阳县陈洋中学统招生70551 射阳县陈洋中学择校生70559
射阳县盘湾中学统招生70561 射阳县盘湾中学择校生70569
射阳县第二中学70579
第三批次及志愿识别码
射阳县明达中学统招生70581 射阳县明达中学择校生70589
射阳县临海中学统招生70591 射阳县临海中学择校生70599
射阳县新洋农场中学统招生70000
射阳县新洋农场中学择校生7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