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735734267H/2007-00575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07-6-19
文号 射建[2007]67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意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工地”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推进平安射阳创建活动,全面落实“创安夺牌”工作任务和责任,加大齐抓共建力度,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平安创建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建筑行业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确保全县建筑施工场所安全、和谐和稳定。具体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以建筑工地施工安全、治安安全工作为重点,以落实工作责任制为抓手,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扎实开展创建“平安工地”活动,推进建筑工地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为全县经济快速、协调、稳定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目标任务

1、项目经理要重视平安创建工作,严格社会治安法人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平安工地”一岗双责管理责任,定期检查监督,考核评比制度落实。无刑事治安案件和职工重大犯罪;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

2、内部治安保卫组织健全,施工工地建立健全治保小组或专门护卫力量,设立报警电话,加强建筑工地的安全护卫。层层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制,各项安全保卫措施、制度落实,重点要害部位人防、技防、物防覆盖率达到100%。

3、强化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施工工地安全警示标志明显,各类建筑施工材料管理有序,重要建筑材料要做到室内存放、专人保管,塔吊、脚手架、深基坑、围墙、配电盘、临时设施等施工现场和施工设施安全检查责任落实,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4、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监管机制,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妥善疏导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体上访和“民转刑”案件、无危及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突发事件、非法集会、游行和集体上访。

5、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职工宿舍和食堂内部环境整洁卫生,职工文化生活健康丰富,精神面貌积极向上,无从业人员违法犯罪。

6、建立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施工场所防火防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各种记录完整齐全。

7、积极配合工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和公安、综治部门,深入开展建筑工地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及时发现和制止扰乱建筑工地的不法行为,严厉打击挑衅滋事、强买强卖、偷盗抢劫、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和设备、物资的安全。

三、工作措施

1、加强对创建“平安工地”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负责制的“平安工地”创建体系,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部负责人是创建“平安工地”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有关部门、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部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活动有序开展。要建立健全创建“平安工地”活动的例会制度、检查制度和通报制度,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2、严厉打击扰乱建筑工地生产秩序违法犯罪。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加大对施工工地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建筑市场领域的杀人、绑架、伤害、盗窃、抢劫、敲诈勒索、收取或变相收取保护费等黑恶势力犯罪和建筑工程非法招投标、非法转包等违法犯罪,集中治理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无理干扰建筑工地正常生产秩序的突出问题,依法从重从快处理违法犯罪分子。要进一步强化各项防范措施,健全完善建筑工地治安隐患排查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施工单位及驻地公安派出所、街道、社区“四位一体”治安防范联动机制,加强对建筑工地的治安巡逻,及时发现和打击不法分子。

3、进一步落实创建“平安工地”各项工作措施。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认真落实治安保卫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对治安安全消防隐患的排查和专项治理,加大安全检查力度。要结合平安创建活动,健全企业安保组织,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起切实有效、运转正常的治安保卫工作体系。要建立健全各类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消防救援设备,定期组织演练,有效应付群体食物中毒、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

4、强化建筑工地安全管理。要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全面开展文明施工达标活动和标准化管理工地的创建活动。施工现场要实行封闭管理,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有条件的要实行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在施工现场安装探头摄像、自动报警装置,提高安全保障能力;高标准建设职工宿舍、食堂、淋浴室等施工现场临时生活设施;加强施工现场卫生和场容场貌管理,不断改善职工学习、生产和生活环境,积极争创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要加强职工法制宣传教育,通过职工夜校、悬挂安全警示用语、开展安全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律法规、职业技能、安全防范、交通安全以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多方面知识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工人的安全防范意识。要落实各项施工便民措施,减少施工噪音、扬尘、污水排放等扰民事件的发生。

5、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各施工企业、各项目部,要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清理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有关问题的有关要求,继续抓好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严格总、分包责任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的同时,要健全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四、检查考核

要建立健全创建活动检查考核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平安创建责任书,把创建责任落实到建筑工地、班组。局建工科、综治办要加强对创建“平安工地”活动的检查考核,负责全县范围内“平安工地”的考核及评选表彰工作,并负责向县综治委推荐平安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请县综治委对创建“平安工地”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同时,要将创建“平安工地”活动情况记入建筑施工企业信用档案,并通过文件、媒体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公布。对因领导不重视而导致建筑工地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或重大责任事故,影响社会稳定的,视情节分别给予黄牌警告,责任查究,直至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二OO七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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