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射阳县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
射阳县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开展全县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全县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组织实施
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企业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各镇(区)、驻射各省属农盐场负责组织实施本地范围内化工生产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县有关部门负责县直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范围
全县列入整治范围的共有56家化工生产企业和9个在建化工项目;未列入整治范围的化工生产企业和项目一律予以关闭和停建。
三、时间安排
各镇(区)、驻射各省属农盐场和县有关部门要制定本区域内化工生产企业的关闭和搬迁实施方案,于2007年10月15日前报县政府备案。化工生产企业关闭工作要求在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搬迁工作要求在3年专项整治期内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关闭企业
1、各镇(区)、驻射各省属农盐场及县有关部门要对照苏政办发[2006]121号、盐政传发[2006]208号文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区域及职责范围内化工生产企业再次进行对照排查,对无合法手续,安全、环保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一律予以关闭,并将企业名单报县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化治办”)备案,确保应关闭的化工生产企业一个不漏。
2、各镇(区)、驻射各省属农盐场及县有关部门要制定化工企业关闭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时序进度、责任部门、责任人,保证关闭工作今年年底前完成,有安全、环保隐患的化工生产企业要立即关闭,在前阶段整治中被明令关闭的企业一律不得恢复生产。被关闭的化工生产企业如果同时从事其它生产经营项目的,在合法且手续齐全的情况下,该项目可予保留。
3、对于应关闭的化工生产企业,由县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法限期吊销企业证照和所有相关行政许可证照,拆除生产设施,并向社会发布公告。
4、对已责令关闭又擅自恢复生产的化工生产企业,一律按非法生产论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搬迁企业
1、各镇(区)、驻射各省属农盐场及县有关部门要及时制定化工生产企业搬迁实施方案,明确每个企业具体搬迁时间,落实职能部门和责任人,指导企业制定搬迁计划,确保按时搬迁。对不按规定期限实施搬迁的化工生产企业一律依法关闭。
2、搬迁企业必须进入经批准的临海生态染整工业集中区。搬迁企业在搬迁完成前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手续完善,做到安全生产、清洁生产。
3、列入搬迁的化工生产企业在3年专项整治期内要全部搬迁进入临海生态染整工业集中区。其中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居民密集区、生态保护区内的化工生产企业以及排放恶臭污染物或刺激性气体的化工生产企业,要在2007年底前基本搬迁完毕。对搬迁企业不再批准任何形式的改、扩建项目。
(三)保留企业
1、各镇(区)、驻射各省属农盐场和县有关部门对保留的化工生产企业必须组织检查验收,保留企业的现场必须符合环保、安全等部门的相关要求,企业各项审批手续和相关证照必须俱全,做到规范化生产。验收合格后报县化治办备案,验收不合格的企业取消保留资格。在临海生态染整工业集中区内的保留企业必须在2007年10月底前完善各项手续,逾期一律责令关闭。
2、保留企业须书面承诺在以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杜绝安全事故和污染事故发生,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污染事故或者群众举报经查属实,必须无条件关闭。
3、保留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监管执行属地管理原则,各镇(区)、驻射各省属农盐场和县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加强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对临海生态染整工业集中区外保留的化工生产企业不再批准任何形式的新、改、扩建项目。
(四)在建项目
1、审批手续完善的待建化工项目原则上一律进入临海生态染整工业集中区建设。
2、在临海生态染整工业集中区外保留的建设化工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排放恶臭污染物和刺激性气体的项目;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项目;厂房已基本竣工、设备已基本安装到位,审批手续完善的项目。
3、临海生态染整工业集中区外刚启动的建设化工项目一律停建,符合续建条件的项目按正常审批程序进行核准后,进入临海生态染整工业集中区建设。
4、在临海生态染整工业集中区内建设的化工项目,必须符合临海生态染整工业集中区产业定位和发展规划要求,完善相关审批手续。
5、未批先建的危化品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监局<关于对未批先建危化品生产建设项目处理的意见>的通知》(盐政传发[2006]188号)要求执行。
6、停建化工项目恢复建设,须由项目建设单位填写《停建化工项目恢复建设备案表》,经县政府及经贸、安监、环保等部门签字盖章,报市化工企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方可恢复建设。
7、严格新上化工项目审批程序。从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安全、环保、能耗等方面严格把关,符合行业准入门槛的项目方可审批、核准或备案。对实行备案制的化工项目,报请市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五)临海生态染整工业集中区
1、临海生态染整工业集中区要着力建设成为区域纺织染整中心,同时接纳县内搬迁的化工生产企业,发展科技含量高、投资数额大、污染可治理、安全可控制的精细化工和生物化工等项目。
2、根据产业定位,进一步完善临海生态染整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围绕产业布局重点发展相关产品,培育龙头企业,建成产业集聚、配套密切、特色明显的临海生态染整工业集中区。
3、临海生态染整工业集中区要加强管理工作,在高标准建设基础配套设施的同时,迅速落实完善环保、安全、消防设施和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措施等。
4、实施化工生态计划,把临海生态染整工业集中区建成绿色生态基地、安全示范基地。
五、扶持政策
(一)化工生产企业在按期实施搬迁过程中,置换出的土地如改变用途,其土地增值政府收益部分优先用于扶持企业搬迁。
(二)凡搬迁进入临海生态染整工业集中区的化工生产企业,其土地计划在县内置换调剂。对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企业,根据投资强度或按“搬一还一”的原则安排用地;对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企业,按招商引资新项目安排用地。
(三)企业搬迁期间和搬迁投产后3年内,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按一定比例划出用于扶持搬迁企业。对座落在县城区外的搬迁化工企业,如土地升值幅度不大,加大企业税收县、镇留成返还比例,用于扶持企业搬迁。
(四)对化工生产企业在搬迁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类规费,市及市以上收费执行最低标准,免收县级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含基金),并在土地指标和价格方面按投资规模享受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
(五)按期搬迁进临海生态染整工业集中区的化工企业实现的税收按搬迁前一年实现额度,3年内仍归原镇(区)、驻射各省属农盐场征收和考核,3年内增长部分及3年后全部税收由临海生态染整工业集中区征收和考核。用于扶持企业搬迁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在指标划分前兑现。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县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协调和督查,县化治办负责具体工作。各镇(区)、驻射各省属农盐场和县有关部门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所属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协调和督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二)责任追究。各镇(区)、驻射各省属农盐场和县有关部门为各地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的责任单位,行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与县政府签订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责任状,所属企业也要签订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责任状。各化工生产企业按照县政府文件要求进行专项整治,未能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由所在地镇(区)、省属农盐场和县有关部门依法强制取缔,同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纵容、包庇非法从事化工生产活动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从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违法违规审批化工项目的,要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对违法违规建设化工项目的企业要从重处罚。县安监、环保等部门要加大对化工生产企业执法力度,发现有安全隐患和违法排污等行为的要坚决关停。
(三)宣传教育。各镇(区)、驻射各省属农盐场和县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深入宣传此次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要大力普及安全和环保知识,使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熟悉并掌握《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利用报纸、电视等形式设立专栏专题,向全社会公布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的政策、要求、标准、原则和对化工生产企业的处置情况。各地要设立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对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督查考核。将化工生产企业(项目)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县政府督查事项,每年督查不少于4次,县化治办负责对全县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的进展情况组织经常性督查。同时,将各镇(区)和有关部门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效情况列入年终考核,作为各镇(区)和县有关部门参与“三个文明”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附件:
1、全县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关闭、搬迁企业名单
2、全县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停建化工项目名单
附件1:
全县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关闭、搬迁企业名单
一、关闭企业名单(1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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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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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射阳丰禾磷肥化工有限公司 |
合德镇人民东路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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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盐城索诚化学有限公司 |
长荡镇胜利桥工业集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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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射阳县鑫缘化工厂 |
合德镇环城北路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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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射阳县远征玻璃工艺材料厂 |
特庸镇码头居委会二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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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射阳县同心日用化工厂 |
合德镇解放西路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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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射阳县环城特种涂料厂 |
合德镇合兴小街北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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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射阳县华锋涂料厂 |
合德镇红旗西路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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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射阳晨光涂料厂 |
合德镇红旗西路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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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射阳县永林油脂化工厂 |
临海镇小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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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射阳县为民酸化油厂 |
合德镇氟源公司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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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盐城市宏宇涂料有限公司 |
合德镇兴北西路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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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射阳县万成涂料厂 |
临海生态染整工业集中区北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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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射阳县固成涂料厂 |
合德镇解放路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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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射阳蓝翔纤维素有限公司 |
黄沙港镇海港路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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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射阳县四达化工厂 |
洋马镇洋港村七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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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射阳县射阳港登荣废活性炭渣再生加工厂 |
临港工业区人民北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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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盐城天禾植物制品有限公司 |
耦耕镇新耦村 |
二、搬迁企业名单(1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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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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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盐城庆松硫能有限公司 |
中联工业园1号工业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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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射阳县旭宇化工厂 |
陈洋镇洋北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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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射阳惠源纤维素厂 |
合德镇德发东路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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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江苏富利达化工有限公司 |
新洋农场场部东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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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江苏省临海化工厂有限公司 |
临海农场海城南路19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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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盐城凤阳化工有限公司 |
合德镇人民东路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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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射阳县白云精制棉有限公司 |
临海农场海城南路1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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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盐城祥利化工有限公司 |
耦耕镇兴北街8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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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射阳县广阳纤维素厂 |
海通镇闸北路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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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盐城福德威化工有限公司 |
阜余镇双星路1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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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盐城氟源化工有限公司 |
合德镇合兴街兴庆路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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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射阳天源化工厂 |
合德镇德发东路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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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盐城市宏阳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合德镇红旗东路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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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射阳县白鹤纤维素有限公司 |
合德镇红旗东路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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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射阳县白莲纤维素有限公司 |
临海农场海城南路1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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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射阳县云海化工助剂有限公司 |
合德镇解放西路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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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射阳县亚明化工厂 |
县烈士陵园东侧 |
附件2:
全县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停建化工项目名单
三、停建项目(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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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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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射阳县月异涂料厂 |
四明镇四明居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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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射阳县祥发化工有限公司 |
合德镇解放西路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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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盐城氟源化工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 |
临海生态染整工业集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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