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346090410C/2008-12374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局 发文日期 2008-10-15 0:00:00
文号 射质技监发[2008]41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印发《射阳县菊花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射质技监发[2008]41号

 

 

关于印发《射阳县菊花生产加工企业

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经研究,决定从今年10月份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菊花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活动。现将《射阳县菊花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十月十五日

 

 

 

 

射阳县菊花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方案

 

为严厉打击我县菊花生产加工过程中掺杂使假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推动菊花产业发展,提升菊花品牌信誉,依据《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菊花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活动,现制订整治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1、坚决取缔无证生产加工以菊花为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

2、严厉查处在菊花生产加工过程中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严禁使用硫磺熏蒸。

3、强化有证企业的证后监管,杜绝不合格产品出厂。

二、整治要求

1、组织对全县菊花生产加工企业的调查摸底,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彻底查清全县有证企业、无证企业的基本状况。

2、组织对有证企业的全面检查,按照菊花生产加工企业许可要求,对人员素质、设备状况、质量管理、产品执行标准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强化原材料进厂和添加剂的监管,杜绝硫磺熏蒸的原料进厂。

3、加强菊花加工质量跟踪监督检验,在企业自检的基础上,县质检所有计划地对生产加工企业的菊花半成品及菊花茶进行定期和突击抽查,合理取样、准确分析,及时出具报告,不合格报告及时送达监督科和稽查大队。

4、加大对非法生产加工和不合格产品推向市场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稽查大队集中力量查处无证生产加工企业及在加工过程中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对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不符合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经督促仍不及时整改的,要立案查处。

三、整治步骤

1、10月15日~10月31日,加大宣传,调查摸底;

2、11月1日~11月30日,现场督查,抽样检验;

3、12月1日~12月15日,督促整改,现场查处;

4、12月16日~12月31日,总结提高,建章立制。

四、组织领导

1、局成立以赵亮局长为组长的菊花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分管局长、质量及食品科长、监督科长、标准化科长、稽查大队长、质检所长为责任人;

2、各相关科室密切配合,质量食品科为牵头科室,及时汇总上报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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