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780294926Y/2009-08429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安监局 发文日期 2009-1-13 0:00:00
文号 射安监〔2008〕43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关于组织全县化工生产企业学习厂区作业安全规程等基础知识的通知

射安监〔2008〕43号

 

关于组织全县化工生产企业学习厂区作业安全规程等基础知识的通知

县各化工生产企业:

  为强化全县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全县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业务素质,针对我县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问题,经研究决定组织一次全县化工生产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等基础知识学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形式:

  这次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企业自学的形式,由县安监局组织县各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主管负责人和安全科长(安全员)集中学习,再由企业组织企业内部各相关人员进行学习。

  二、集中学习的内容:

  (一)化工生产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编制要点及作业票证的使用管理;

  (二)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编制要点及发布程序;

  (三)化工生产企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编制要点及发布程序。

  三、企业自学要求

  (一)各化工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这次厂区作业安全规程等基础知识的学习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组织安全管理、工程技术、生产设备管理、化工岗位操作、维修等相关人员进行学习。

  (二)各化工生产企业在组织学习时,要充分做好学习准备工作,企业内部安排人员讲课的同时,可以邀请有丰富实践知识的教员或专家到企业来授课,学习期间要安排好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通过这次学习,所有相关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相关的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学习结束后,企业要组织参加学习的人员进行理论考试和现场考核,对没有掌握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四)各化工企业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这次学习对安全工作的理解,以及参考这次学习的相关资料,对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规程进行一全面完善和修订。

  四、其它事项

  (一)集中学习安排在2008年12月下旬,时间1天,具体日期、地址待定。

  (二)企业组织学习时间安排在2009年元月上旬前。

  (三)各企业要在2009年元月15日前将组织人员学习、考试考核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规程修订的情况书面报县安监局工矿科(联系号码:82354433、87051033)。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抄 送:市安监局,县委办、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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