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财政所:
现将《2008年镇区财政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8年镇区财政管理工作要点
2008年镇区财政管理工作将紧紧围绕“奋战四年达小康,全面建设新射阳”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全县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三农”、服务镇区、服务纳税人为宗旨,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镇财县管改革和契税信息化征管为重点,不断提高镇区财政管理服务和税收征收管理水平,确保各项涉农政策落实到位,确保税收征管任务全面完成。
一、认真落实农村综合改革政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完善工作措施,做好粮食补贴发放工作。针对2007年粮食补贴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政策落实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今年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一是在粮食补贴发放前,全面开展调查,制订工作方案,指导镇区做好补贴工作。二是提请县政府召开粮食综合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会议,对粮食发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且以会代训,对补贴面积核定等业务进行辅导。三是在补贴发放前,将粮食补贴政策、核查公示等要求,通过有线电视、广播进行宣传,印发公告张贴到村,确保政策透明、公开。四是积极主动地配合农林部门,做好补贴面积核查工作,对村组上报的补贴面积清册进行全面核对,对面积出入较大的以及补贴面积在15亩以上的大户进行实地核查。五是加大公示力度,在村组公示期间,组织进行督查,并将村干部和补贴面积在15亩以上的大户,单独编制清册在县政务信息网上再次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进行核实纠正。六是做好补贴信访工作,认真查处农户来电来访,做到件件有反馈、事事有结果。七是在粮食直补发放过程中,将会同县纪检、农林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政策宣传、张榜公示、面积落实到户、一折通存折发放等方面情况,对存在问题将严肃查处,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二)继续加强“一折通”后续管理。一是加大“一折通”发放项目整合力度,逐步将民政优抚金、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等各项涉农补贴整合到“一折通”发放。二是针对发放工作中存在的农民到信用社挤兑现金、少数村干部收回农户存折抵扣费用等问题,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重申工作纪律,增强农户维权意识。三是加强“一折通”存折管理。目前各镇区财政所都结存一定数量的“一折通”存折,为做好服务工作,在今年粮食补贴发放期间,各财政所要开展一次上门发放存折活动,想方设法尽快将存折发放到户,对目前确实无法发放到户的,要安排专人负责存折保管,防止丢失。对遗失存折的农户,要会同村委会、信用社按规定尽快补办,为使补办存折号码信息能够及时录入软件,对补办存折的农户,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持身份证经村委会、财政所核实后到信用社补办,补办后农户必须到财政所、村委会登记新存折号码,以确保下次补贴项目能发放到新存折本上。四是加强对“一折通”信息数据的维护。各财政所必须明确专人负责“一折通”软件操作,在每项补贴发放后,要及时更新信息数据,并要定期备份数据资料。
(三)规范村级三项资金管理。一是按照省统一要求,将五保户供养经费从村级三项资金中划出,实行单列。二是将村级三项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村干部报酬、村干部养老保险等支出由县财政直接支付,其他支出由镇财政直接支付。三是严格开支范围,村级三项资金必须专项用于村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以及村均标准提高后新增的退职干部补助等项目,在安排规定开支项目后仍有结余的,可安排用于村干部农村养老保险、村干部责任制考核奖金、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偿还村级债务等其他村级支出。四是规范会计核算,三项资金实行单独建账核算,凡村级三项资金安排的支出和镇(区)财政安排用于村级的各项支出,必须全部归集到这一账户进行统一核算,以便全面完整地反映出各镇(区)村级支出的实际情况。五是开展村级三项资金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村级运转经费的保障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资金落实不到位、平调、挪用以及不按规定项目和标准开支等违反政策现象,将按有关规定从严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责任。
(四)做好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有关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国有农场职工减负补助发放工作,通过“一折通”将补助资金直接兑付给农场职工,对因承包到期或退休等原因需调整的补助对象进行严格把关,确保补助对象符合政策规定。二是改变农场基础设施项目补助办法,实行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补助的办法,确保项目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国有农场公益事业建设。
二、规范和完善镇财县管改革工作,提高镇区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一)修订完善各项制度。结合目前镇财县管工作实际,组织各镇区全面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在财政财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镇区财政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审批、公用经费定额管理、政府采购、财政票据、资产管理、库存现金、银行账户、会计档案管理等方面制度;在内部管理方面,建立健全内部岗位责任、目标考核、效能建设、廉洁勤政等制度。各项制度的制订,必须切实可行、便于操作,并要严格执行到位。此项工作,请各镇区立即开始准备,在5月30日前将修订完善的各项制度装订成册,报县局审核备案。
(二)加强预算管理。针对目前镇区财政预算编制不严谨、执行不到位的现状,切实加强对财政和镇属行政事业单位综合预算管理。各镇区要将镇区财政预算内外、镇属行政单位各项收支以及各项专项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分别编制镇区财政综合预算、镇属行政事业单位收支预算、专项资金收支预算。综合预算编制必须遵循“以收定支,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的原则,在支出安排上,要优先保证人员工资正常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严格控制招待费、小车费、电话费等费用开支。要严格按预算安排各类支出,对无预算和超预算的支出一律不予办理。按照上述要求和县局统一设置的表式(已放在网上),尚未组织08年预算编制工作的镇区,要立即开始部署,已经完成编制工作的镇区,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并在5月10日前,将预算汇总装订成册报县局审核汇总,县局将建立镇区预算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检查并公布预算执行情况,督促镇区预算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三)规范集中核算管理。一是为适应镇财县管与国库集中支付并轨管理需要,从2008年元月份起,镇区财政收支仍由各财政所进行核算,具体由总预算会计负责。二是要将镇级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镇区财政集中核算管理,对目前尚未纳入财政核算管理的专项资金,必须在年内全部纳入财政管理。三是要统一使用县配备的会计核算软件,全面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四是要建立月度会计报表和季度财务分析制度,在每月5日前,总会计负责将总预算、统管单位及专项资金报表装订成册报镇主要领导和县局镇财科,统管会计负责向统管单位报送单位会计报表,在每季度次月10日前,总会计要向镇主要领导和县局报送镇区财政运行情况季度分析报告。为督促镇区做好这一工作,县局将从5月份开始,对各镇区报表和分析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考核。
(四)统一资金集中收付管理。各镇区要将财政预算外收入、单位非税收入和各项专项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镇区全额供给人员工资、各种涉农补贴实行县财政直接支付,并在年内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镇区财政和镇属行政事业单位除统发工资以外的各项支出,以及各种专项资金支出,要全部实行镇区财政直接支付,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单位零星支出,由财政所现金会计统一支付,结算起点以上的各项支出,一律由财政所通过银行结算方式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五)加强镇级债务管理。根据省厅即将印发的乡镇债务台账制度,组织进行镇级债务清理登记,对各镇区政府及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形成的、需要用财政资金进行清偿的债务,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和审核,全面清查核实镇级债务情况,全面建立镇级债务台账和债务数据库,建立台账后,镇区按季上报债务汇总表,实行债务动态管理。
(六)加强检查监督。建立季度会审制度,在每季度次月的中旬对各镇区上个季度财务进行会审,重点围绕制度执行、预算管理、会计集中核算、资金集中收付、债务管理五个方面内容。通过检查,及时了解镇区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对存在问题分类登记,并进行通报和限期整改,以促进镇区进一步规范管理。
三、以契税信息化征管为抓手,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完成收入任务
(一)积极推进契税信息化征管。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契税征管信息化工作的通知》和《江苏省契税征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考核办法》中规定的信息化建设目标和要求,建立契税征管信息平台,实现税源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票证管理、会计核算、银行对账全过程信息化征管和远程审批管理,减少窗口征收工作量和自由载量权,提高契税征管质量和效率,并力争在2009年初省信息化考核评比中取得好的成绩。
(二)进一步规范契税征管业务。一是全面梳理契税政策规定,制订《射阳县契税征收模型》,广泛开展宣传,规范征管机制。二是根据《江苏省契税征管规程》和信息化征管要求,明确人员岗位职责,加强内部管理。三是对镇区二手房契税协征情况进行调查,制订规范的流程,在全县面上推广,规范镇区二手房契税征管。
(三)认真开展契税执法检查。今年省将组织开展契税执法检查,重点检查2006至2007年土地契税征收情况和契税减免等政策执行情况。根据省统一部署和要求,将组织各镇区进行自查,通过查看国土部门供地批文、契税税票和台账等资料,逐笔核对土地契税的征缴情况,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规范。
(四)做好耕地占用税职能划转的有关工作。根据新的《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耕地占用税职能将划转至地税部门,在划转之前,做好税票清理、档案整理等前期准备工作,并组织镇区对耕地占用税历年尾欠进行集中清理,确保耕地占用税新条例的顺利实施和具体征管工作的衔接。
(五)全力做好契税收入的组织和入库工作。一是及早分解落实全年任务,将收入细化分解到各镇区,落实到财政所长和专管员。二是制订全年工作计划,明确每个季度工作重点和月度日常管理工作,瞄准全年工作目标,一着不让抓好税前宣传、税后稽查、按时入库等关键环节。三是实行契税征管专项考核,制订考核指标和奖惩办法,强化对征管人员的考核和监督,确保完成、力争超额完成县下达任务和实现序时入库。
四、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所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形成镇区财政高效、廉洁的工作机制。一是统一建立财政所内部控制规范。明确划分财政所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严格钱账分管、定期核对等制度,做到各会计岗位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程序规范,避免管理失控。二是积极推进镇区财政财务公开,将镇区机关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等情况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惠农政策定期进行公开,提高财政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二)加强人员培训。实行定期交流学习制度,计划在6月份组织进行镇区财政财务制度观摩交流,将好的管理制度在全县面上推广;在7月份、10月份,分别组织总预算会计、统管会计进行业务交流,由会计人员结合岗位工作,提出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和建议,相互取长补短。在8—10月份组织开展分岗位业务知识和应用软件操作培训,通过集中学习,提高财政所人员业务操作技能,使财政所所有人员都能熟悉制度规定和业务知识,促进财政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对财政所考核。结合今年工作重点,将进一步修订完善对财政所的考核评比办法。考核内容分重点工作和日常管理两方面,实行双百分考核制,把重点工作作为评先的决定性指标,把日常管理工作作为资格指标,突出对重点工作的考核。根据全年考评情况,严格奖惩兑现,对成绩突出的财政所给予重奖,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财政所进行相应的处罚,以充分调动财政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全力推进镇区财政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日